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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不逗貓

2022-05-28寵物

上海交大博士生未戴手套逗貓被通報處罰的新聞在網上討論得也是沸沸揚揚。

突然想到在近一個階段,有一個邏輯一直橫亙在所有人的面前——「非必要,不__」。

那麽問題來了,什麽是「必要」?

對一個人來說,沒有空氣,必死;沒有水喝,會死;沒有飯吃,要死。除此之外,好像其它任何東西、事情即使沒有,也不至死。

那麽是不是除了空氣、水、飯以外,都可以算成是「非必要」?

那麽回到逗貓這個事兒上,不逗會不會死?

從常識上來說,即使是重度貓奴鏟屎官,也很難說因為沒有逗貓就會不治身亡。

那麽結論來了,不逗貓,不會死。

因此,逗貓,就是「非必要」。

所以,邏輯自洽了,合理了,成立了——「非必要,不逗貓」。

那麽這位博士生逗貓了,或者準確表達是在沒有防護「沒戴手套」的情況下用小草逗了校內的流浪貓,並且是學校之前已經明確有過一個「通告」,包含「八個嚴禁」,其中一個「嚴禁」就和貓狗有關,「嚴禁投餵、逗玩,保持安全距離,避免發生抓咬意外」的情況下,事情就升級了,就不是貓的事情了,是「不負責任」的事情了,是「影響惡劣」的程度了,是「隔離費用需要自行承擔」的情況了……

那這個「通告」其實就是個「免責條款」啊?因為擼貓肯定是不犯法的,但是有人為了預防麻煩、提前撇清責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非必要的事就不要說不要想不要做的邏輯,提前告知學生,別「自找麻煩」!

現在「麻煩」出現了,所以就要「制裁」你!

法律上不是講究個「無罪推論」嗎?

上海交大采取了相反的邏輯,不聽話不老實的行為必生禍端,生禍端必有人要負責,然而管理者們並不想負責,那麽提前告知、決定讓貓狗、學生負責!「後果自負」、「高高掛起」的原則,看上去還真是非常的「名正言順」。

那交大的這個邏輯和行為,算不算「層層加碼」?

有人拿菜刀砍人了,因此警告、禁止你不要摸菜刀,你摸菜刀,就是威脅了所有人!

好一個「防患於未然」。

好高的「覺悟」啊……

這幾個月的上海,在上海的普通人,已經「無以為靠」、「何以為家」了,還要用這麽魔幻主義的管理方式「自作聰明」,讓「強者」獨善其身,讓「弱者」腹背受敵。

在這樣強大的邏輯和權利驅動下,人被死死地壓制,校園裏的貓和狗呢?

它們還能有「機會」嗎?

會不會,「非必要,不留著」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