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理解一件事。
寵物的出現,是人類文明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
寵物本身屬於人類文明的一部份,而不屬於自然。
說白了,這些作為寵物的動物已經基本與自然界或者說生物鏈沒有了什麽關系。
在人類文明下,不光是寵物本身,哪怕是人類自己,也要按照人類的規則去生存。
有人作奸犯科,所以制定了法律。
有人偷奸耍滑,所以有了道德。
現階段人類社會對於寵物的「規則」,既有法律,也有道德。
養犬有【養犬管理條例】,養普通寵物有【民法典】。
對待各種不文明養寵、虐待寵物的行為,也會有人進行口誅筆伐。
理解了這件事,你所有的問題都迎刃而解了。
比如你所說的,遵從寵物的天性。
我相信,好的養寵人都在盡可能在人類社會授權的前提下的遵循寵物的天性。
我並不認為把狗關在家裏是「對狗好」。
但是為了不影響其他人,需要一種平衡。
即不在人流密集的時間遛狗,遛狗要栓繩等等。
這是人類社會應有的規則,也是作為寵物的狗應該遵守的規則。
而且這些狗生來就是寵物狗,你給他們放回自然,他們身體的一些特性並不能讓他們好好存活。
他們已經跟自然界的「狗」亦或是「狼」是兩種「生物」了。
同理,你說的所謂「閹割」剝奪了寵物的「交配權」「戀愛權」
問題是他們根本就不需要擁有這種權利啊。
你這所謂的「交配權」「戀愛權」也太擬人化了?
人類拒絕被「閹割」,是因為生育能力對於人來說非常重要。
請問這三項,寵物需要哪個?
所以寵物的「交配權」「戀愛權」或者說這兩項需求屬於你依照人的需求臆想出來的。
最後說「把寵物當家人」的事情
很多養寵人認為寵物是自己的家人,我也這麽認為。
但是有些人理解「家人」這個詞,偏要把重點放在「人」上。
非要說你沒給寵物和人一樣的待遇,所以它談不上是家人。
問題是,它根本就不是人啊?
準確來說這裏的「家人」應該理解成「家庭成員」,是家庭裏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如果要拍一張全家福,它應該是出鏡的。
如果要給家裏每個人都買一份禮物,我也會給它帶一份。
因為它是我們的家庭成員,而不是真的把它當人了。
換句話說,如果真的把寵物當人,那才是病態的表現呢。
人類養寵物這個事,你要辯證的來看。
你爸你媽在你小的時候還幫你決定各種事呢,貓狗的智商不過幾歲孩子,其他寵物的智商可能更低,主人獨裁幫它決定一些事情有問題嗎?
如果我遛狗不栓繩,它有可能受到驚嚇咬人追人,甚至它自己有可能走失,有可能被車撞到,我這不是保護它嗎?
這就像母親領著幾歲的孩子出門,一直拉著孩子的手以防孩子走丟一樣。
這算母親剝奪孩子的人權嗎?母親對孩子的愛是虛偽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