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太容易解釋了,你以100公裏每小時的車速開過十字路口,結果把橫向闖紅燈的人撞死了。請問誰全責,肯定是司機,因為造成這個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司機,即使這個人是闖紅燈了,如果司機沒超速,這個人可能就不會被撞,或者至少不會死!
問題不在於狗主牽不牽狗繩,而是你為什麽會把一條有危險隱患的狗單獨放在公共場所?別人家的狗,至少我本人一生經歷,別說是大型犬,就是小型犬也很少看主人離太遠
對於那些愛狗人士,我很支持,但是你們根本不該把自己和這位狗主人相提並論,你們把自己家狗看牢了!但這狗主人沒有。這個狗主人比你們責任心差多了。你們愛狗我絕對挺你們,但是對於這位狗主。對不起該賠就陪,該罰就罰。
至於有人說被害人自己摸狗導致的,我想說如果不喜歡自己的狗被人摸就藏在家裏,放在外面你是免不掉被摸的,那你說那就是被咬活該。那我想說你賠錢活該。如果你的狗被人道主義淪陷,對不起你才是那劊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