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射出很多人還沒有認識到問題的真正所在,還停留在狗傷害了人,只想把狗打死或者開始處理流浪狗的狀態。
其實,我們更應該立法打擊愛狗人士,沒有他們狗患就會立刻減少很多。
更應該明確狗主人的責任處罰,只要她的寵物咬人了,一律按故意傷害罪入刑,咬死了狗主人就死刑。賠償金額也不能僅僅是醫藥費,還要有精神損失,還要有其他的關聯費用。
比如說,鄰居兩家有矛盾,一家為了報復或者傷害另外一家的人,完全可以散養幾只狗,進行有意識的引導或者訓練,哪天仇人家的孩子出來玩被咬死咬殘了,就只會按過失輕判,甚至咬傷只賠錢。
另外國家也沒意識到現在狗患的危險性,國家應該立法收取寵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