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醉駕為什麽要入刑?因為酒駕、醉駕危害公共安全。
養狗不栓繩同樣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特別是對兒童來說,中大型犬體格甚至超過幼年兒童,完全可以對幼年兒童造成致命傷害,怎麽反而不是危害公共安全?
狗主人不栓繩,這就是典型的故意危害公共安全,不管有沒有造成後果,都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強烈建議養狗不栓繩入刑,未造成人身危害的,按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已造成人身危害的,視同狗主人直接危害他人,按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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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兩位受害者都是女性,那些婦聯呢,女權愛好者呢?出來幫助她們維權了嗎?難道女權不如狗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