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48歲,三婚懷三胎,準備和我一起生孩子,她另外的需求,讓我懷疑人生
我是小麗,今年26歲,自打記事起,我就沒見過爸爸。
媽媽說爸爸是被狐貍精搶走了,我才沒有爸爸的,所以我恨狐貍。
以至於我6歲去動物園,見到狐貍我都會拿石頭丟它。
從小,就是媽媽一個人帶我。
她擺攤子賣水果,我就幫忙打稱。她給別人做衣服,我就幫忙剪線頭。
雖然媽媽,晚上常常偷偷抹淚,說對不起我。
但我覺得能跟媽媽在一起就很幸福了。
後來我在寄宿學校讀書,媽媽就開始給有錢人家當保姆。
開始,媽媽每周都會去學校看我。
但我卻不太情願,因為有個電視劇上說,當保姆的都是下人,我不想讓同學覺得我是下人的女兒。
為了不被人看不起,我把精力都放在了學習上。
多年的寒窗苦讀,我順利地讀完了大專,去了我們縣城的小學當老師,這一年我剛22歲,而媽媽也才42歲。
我工作的第一年,媽媽再婚了。
丈夫是她做保姆的雇主劉大爺。
劉大爺剛滿52歲,幾年前車禍沒了老伴,留下了他和兒子。
我不反對媽媽再婚,但這個劉大爺我卻不怎麽喜歡,因為總感覺他像個老痞子。
果然劉大爺和我媽領證才1年,他就趁著我媽懷孕,跟隔壁新搬來的寡婦好上了。
我媽這場糊塗的二婚婚姻,只留下一個剛半歲大的男孩、和劉大爺的10萬塊錢分手費。
從那時起,這個小我23歲的弟弟,成了我和媽媽甜蜜的負擔。
媽媽白天邊照顧弟弟邊做桂花糕,晚上我下了班就照顧弟弟,媽媽則去集上擺攤。
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四年,直到弟弟上了幼稚園,我才敢談戀愛。
有幾次弟弟沒人照顧,我都帶著他去約會,以至於別人都誤以為,男朋友找了個帶拖油瓶的二婚女。
在經歷了幾次短暫的戀愛後,終於找到了現在的老公大剛。
他家條件比我好,關鍵的是,他不介意我要常常照顧弟弟。
很快,我和大剛結婚了,在一起非常甜蜜。
弟弟也馬上讀小學了,這讓我和媽媽都輕松不少。
可是,就在我懷孕的第6個月,突然接到媽媽打來的電話,她說有事找我商量。
原來媽媽想再結婚領證,這第三任丈夫,是她在夜市上認識的李叔。
李叔55歲離婚多年,靠自己做綠豆糕的手藝,把女兒們都送進了大學。
他和我媽都是苦了半輩子的人,又經常一起在夜市出攤,我媽賣桂花糕,李叔賣綠豆糕,一來二去就有了感情。
我倒是見過李叔幾次,他對我媽和弟弟都很好,人看上去挺實在。
我是支持媽媽和李叔在一起,但我有一個疑惑,你們搭夥過日子就好,為什麽非要領結婚證呢?
誰知道,我媽媽卻跟我攤牌了,原來她又懷孕了!
起初,她以為是更年期到了,誰知道過了2個月,她開始嘔吐,拿驗孕棒一看兩條杠。
我當時就有些著急,說:「媽哎,不是不讓您談戀愛,但是您談戀愛,也得註意著點啊。您今年都48了,我弟弟小強也才6歲,您這又懷上了,到底是要還是不要呢?」
我媽當時的態度很堅決,說:「要,我肯定要!我和你李叔是前世修來的福分,我就是要給他生個孩子。」
我說:「媽,您要真想要,那我舉雙手支持。不過我這剛懷孕6個月,弟弟才6歲剛上小學,到時候誰照顧您和孩子呢?」
誰知道,我媽接著說:「我知道你和大剛的情況,媽現在就托付你一件事。」
「我聽說,大剛家裏是獨生子女,條件也不錯。你弟弟小強也上了小學,也不太操心了。」
「你回去能不能跟大剛商量商量,把小強過繼給大剛他們家,反正是你親弟弟,你幫著照顧。」
我當時一聽,就傻了說:「媽,這事兒我覺得您這欠考慮,我覺得大剛家不一定會答應。假如您真想給小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