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個問題,跟我之前回答的一個問題很像。貼在下方了:
然後,看了下一些回答裏面貼出來的題主回復:
從這個回復來說:
首先:可以明確的告訴你,就算孩子生了,你們的關系也不會變好,理由很簡單:沒有一個當媽媽的辛辛苦苦懷孕8個月,說可以去引產,這對你的絕望和失望真不是一星半點的。除非除非離了婚以後,你能夠厚著臉皮上門,對你老婆一家「言聽計從」噓寒問暖、賣萌撒嬌、當孫子,對孩子百分百上心關愛、呵護。我想才會有那麽一絲絲的可能性會變好。當然,你做不出來。為什麽覺得你做不出來,我們來說其次。
其次:你是一個挺愛計較,心眼也不算特別大的人。聽了別生氣,我來跟你分析一下。
關於 車這個問題 ,說實話,如果女方父母明確表示,是陪嫁,應該是寫女方名,最後寫爸媽名字,這確實不地道。但如果他爸媽說,我會買輛車給我女兒用,那麽就沒必要糾結是不是陪嫁了。
再跟你說個情況,如果這車是領證前,那不管寫誰的名字,跟你有關系嘛?而且即使是領證後買的,即使寫了你老婆名字,也可以跟你沒有關系,因為民法典裏有一條針對婚後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說明:
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由【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約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有時候婚後財產不等同於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關於車的問題,沒必要糾結,就算你丈人陪嫁一台20萬的車,用了五六年,還能賣多少?七八萬,對半分那你也就拿到三四萬。為了這三四萬,這麽有意見?對丈人家各種不爽,影響夫妻感情,值得嘛?與其氣這個,你還不如想一下,為什麽你丈人家會這麽跟你規避財產問題,是你哪邊做的出了問題。
能拿出來說的問題,一定是你覺得非常不得了的事情 ,但是車這個事情,度量大一點,實再憋得難受,非要知道為什麽,就去把你老丈人約出來喝酒,等他喝多了,你們講講「掏心窩子」的話,問問為什麽也可以啊,何必這麽念念不忘,不對,是耿耿於懷。
第二點,我想問一下你,在你們婚姻存續期間,有哪些地方你認為是你做的不對的?這個不對的前提,不是你說的那種:因為我老婆出去玩的很晚,我不願意,所以吵架。因為我老婆罵了我,我就罵了她。因為她父母處理問題的方式不對,所以我很沖動,我很反感。
為什麽問這個問題,因為雖然你嘴上一而再的說自己有錯,但是你會把產生這個問題的原因歸結給了別人,都是因為別人這樣,所以我才這樣的。
我再問你一個問題,將來啊,你千疼萬寵的女兒帶回來一個男人,而這個男的你第一看上去不是很滿意的,然後跟你說,爸,我懷孕,我得和這個男人結婚,然後,請問你是什麽想法。 (別和我說現在民風開放,沒什麽的)。所以,你也別怪你老丈人一家一開始對你不順眼,哪怕他們罵你再狠,說你再兇,你受著不就好了,你厚著臉皮,笑臉相迎,對他女兒好點,寵著點,等孩子出生,這一切也就過去了。 老丈人為什麽要那麽維護他女兒,因為他女兒在你這裏吃過一次虧,不想讓她再吃虧受委屈。
最後一點,也是我猜的, 你的性格中還帶了大男子主義和絕對的平等 :
1.因為我為了這個家,推掉了很多聚會,所以我老婆和售樓處的同事晚上出去聚餐,我覺得不行
2.因為我老婆懷孕期間所有的家務什麽的都是我在做,所以我不能受委屈,我丈人丈母娘也不能說我。
(上面幾點都是我看其他評論回復看到的)
你覺得這樣對嘛?你「委曲求全」不代表別人也得跟你一樣委曲求全。你喜歡吃甜豆腐腦,就不能允許別人吃鹹豆腐腦了?
你們走到這一步,歸根結底就五個字:你不夠敞亮。
這個孩子生不生,你拿出一個好的態度吧,如果你想生,就和你老婆說清楚明白,你會盡到做父親的責任,該給的一樣不落。如果你不想生,也和你老婆說清楚為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