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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不想生孩子(她當時沒要彩禮,現在掙得和我差不多),說生孩子太影響她的事業,我該怎麽辦?

2024-04-21親子

試著和她商量:除了懷孕和生育實在無法替代需由她本人完成,其他全是你的事。即: 她生你帶。

休完 三個月 產假(我在後文會詳細說,為什麽產假要是三個月),她就去上班。你負責帶孩子。白天你可以找你父母來帶,或請保姆(如不放心保姆,可請父母從旁監督保姆)。晚上你全力帶。

孩子出生,吃完那幾滴初乳後,直接 斷奶。全程奶粉餵養

你們分房睡。 她自己睡一間 。你和孩子睡一間,你負責哄孩子,換尿片,餵奶粉。

包括未來孩子上幼稚園後的接送(可僱用保姆)/開家長會/帶孩子上醫院看病/晚上輔導孩子作業/親子互動陪伴/等瑣事,都 由你來負責

就這麽向你妻子承諾吧,即:把生孩子對她事業的影響降到最低。

另外,如果她現在在職場上有一個很大的發展機會,則等她穩定住了,再說生育的事兒。

比如說很多企業升中層/高層就那麽幾個機會,一個蘿蔔一個坑,如關鍵期去生育了,這個機會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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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一,關於產假:

1,即使產假是6個月,也可以和公司商議只休三個月。

2,6個月產假 可以只休前三個月。和公司商量, 後面的三個月,半天半天來上班。

據我所知,有的女性就是這樣做的(這樣公司不用再僱用一個人,來承擔她產假期間的工作)。

因為現在正規的企業都是交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薪資是由 社保生育津貼 發放,不需要企業負擔。

企業真正頭疼的是:你休息期間,這個工作誰來幹?是全分給你同事還是雇一個人?但是等你休完6個月產假來上班了,那雇的人怎麽辦?

所以女性應該把這個時間縮成最短:三個月,足矣。

二、生育後漫長的養育責任:

對女性影響最大的其實並不是懷孕和產假,而是生育之後漫長的在孩子身上的精力投入。

也就是在企業看來,頻頻請假去照顧孩子的人,心思不在工作上。

女性懷孕和生育已經很辛苦,付出很多成本了,那麽讓男性 主打 養育責任,男性承擔養育成本,才是真正的公平。

也可以減少整個社會,對女性因生育造成的職場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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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篇文,也是給所有 希望保住工作、保住事業的女性看的。

孩子不是你一個人的,女性懷孕生育已經承擔了自己的社會責任,那麽現在請把剩下的一切,交給你的配偶。

別說什麽男人帶不好,男人帶不好,是因為有女人托底,女人不托底了自然他自己要去托底。

誰也不是天生就會帶孩子的。

知乎男女都喜歡說:在各行各業做到頂尖的大部份都是男性。 那麽在無償的家務和育兒方面,男性當然也可以做到最好。

僅以體力而言,抱孩子,對男人來說就輕松的多。日常喜歡說,男性體力碾壓女性,那麽請在這個方面也表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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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據我觀察,一個女性,如果她有強烈的留在職場的心願,她會自覺自發的想很多方法,比如我在前文說到的女性,後三個月產假和公司商量好了半天半天來。

而部份女性,本身職業發展意願不強,就是想當家庭主婦,那麽,這篇文不是給你們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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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有人問了:丈夫反悔怎麽辦?

首先,不想生育的女性可以不生育。

其次,強烈建議女性婚後至少一年,再考慮懷孕生育。 大部份男人的品性,談戀愛時就應該能看出來了。 少部份人隱藏很深,但隱藏的再深,婚後一年也夠他暴露的差不多了。 此時女性 短婚未育,及時離婚止損,沈沒成本並不高。

再來說生育, 大部份 女性是要生育的,無論早晚,無論婚生單生。哪怕20多歲不生,30多、40多歲也會面臨這個問題。。生育帶來的損失無法避免,只能盡量減少。那麽,怎樣在 必須生育孩子的情況下,把損失降到最低?

如果在事業上升期/機會期,就要等到事業穩定再生育。

比如說,有升職機會,那麽要等升職後,工作一段穩定住, 然後再根據工作情況【考慮】是否生育。

堅決不當家庭主婦!

只生一個孩子 對女性來說價效比最高 。既延續了基因,完成了社會家庭責任,又把生育帶來的成本降至最低。不說靠孩子養老,現在大家都有退休金,未來老去,孩子能給父母當個對外界的聯絡人、代理人,足矣。

如有娘家給打輔助,單親生育 價效比更高 。此時娘家父母起到的作用,類似婚姻中家庭主婦對男性的作用。生育成本沒有少一點,但生育成果100%屬於自己。

如果生一個孩子後,發現丈夫不靠譜,無法承擔責任, 萬不可 再生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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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這邊:

一、 說生育後誰來帶,要在生育前說好。

如果丈夫反悔,男效能狠得下心,女性也一樣。

你按約定,把孩子放家去上班了,他會讓孩子在家哭死餓死嗎?

請個保姆帶,熬過那兩年就可以送幼稚園了。

如果要說丈夫撕毀契約,不帶孩子,推給你一人。你又放不下心,非要自己辭職帶,那我就沒辦法了。

如果女性狠不下來心,那就只有被拿捏的份。

迄今為止,沒見過男人為了不帶孩子,喪心病狂把孩子餓死的。

二、即使丈夫有可能反悔,這些話也要說到最前面。

很多事情不上秤只值四兩,上秤千斤打不住。

話說出來,不給他裝糊塗的機會。他撕毀條約是另外一回事。

比如很多女性明明結婚的時候,經濟上出的和男方一樣,以為自己是平等結婚。結果男方就裝糊塗,認為你是嫁進來的。

不給他們裝糊塗的機會,你自己要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

三、 如果他撕毀條約,不願承擔一點責任。女方就要有 敢於離婚的能力和勇氣 (生育前,先評估一下自己的實力)。

兩歲以內孩子的撫養權,女方想要是一定能要的。娘家父母給帶兩年,就當去父留子了。

孩子改隨母姓。

四、如果某女性以上全部做不到,娘家也不支持,丈夫也管不住,依照自己的收入無法單獨養育孩子以至於不敢離婚。

建議不生育,多賺錢。

要靠生育從男人手裏換飯票,當我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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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以前寫的文:讓丈夫承擔部份養育責任,則他會更愛家庭、妻子和孩子。這就叫沈沒成本。

離婚後不要孩子的女人心狠嗎? - 彤梨的回答 - 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