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小學的時候,就覺得錢比愛重要。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們學校組織捐錢,老師說每個人必須捐,多少都行。
我們家的條件不好,跟我媽說這件事的時候,她皺緊了眉頭,瞪著我,最後不情不願地給了我四塊錢。
第二天,我就把這四塊錢捐上去了。下午最後一節課,班主任風風火火地進來了,她沖著我們發火,說道:「我是沒想到你們這麽不要臉,四塊錢都敢捐,臉不要了?!你們不要臉,我還要臉呢。人家別的班,最少捐十塊錢,最多的捐了一百塊。咱們班,最少四塊錢,最多才五十塊錢。」
那個時候,我就知道了,有愛心沒有,多捐錢才有用。班主任罵完我們,最後說:「咱們班,最少十塊錢,差幾塊,你們明天給我補上。如果不補上來,就請家長。」
回到家,我把事情給我媽說了。我媽罵了我一晚上,才又給了我六塊錢。第二天,我上學之前,我媽說:「咱們家的錢,都讓你造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