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替用藥請遵醫囑,不建議家長自行交替使用!
1.發熱是指機體在致熱原作用下或各種原因引起體溫調節中樞的功能障礙時,體溫升高超出正常範圍。體溫受下視丘的體溫調節中樞調節,體溫調節中樞向人體發出指令,透過各種方法調節體溫。一旦體溫調節中樞受損,如下視丘疾病,或體溫調節中樞接收到某種「訊號」,即致熱原,促使人體體溫升高,或者人體有體溫調節功能的器官或系統,如皮膚、迴圈系統出現異常,就可以引起發熱。
2.感染性發熱
感染性疾病的病原體或病原體釋放的物質可以形成致熱原,刺激下視丘,使下視丘向人體釋出指令,升高體溫而導致發熱。例如,肺炎時,病原體肺炎鏈球菌可分泌毒素,毒素作為一種致熱原就可以刺激下視丘引起發熱。
致熱原包括兩類:一類是病原體的成分、病原體的產物、病變的人體組織,稱為外源性致熱原,如前述中,細菌分泌的毒素;另一類是人體分泌的免疫因子,稱為內源性致熱原,例如病毒感染時,白血球分泌的白血球介素可作為內源性致熱原刺激下視丘,引起發熱。
3.非感染性發熱
這類發熱涵蓋的範圍很廣。組織的損傷與壞死組織的吸收。免疫系統疾病引起的抗原-抗體反應。甲狀腺功能亢進癥引起的代謝提高。脫水、大面積皮膚損害等人體的體溫調節功能受損。
1)體溫調節中樞疾病:如下視丘腫瘤、腦出血、腦外傷等引起的體溫調節中樞功能異常;自主神經功能紊亂引起的體溫調節功能異常。
2)惡性腫瘤引起的發熱:該組疾病中以淋巴瘤、惡性組織細胞病、腎上腺瘤、肝臟腫瘤、腸道癌腫等較為常見,發熱與腫瘤組織迅速生長造成的壞死、腫瘤細胞的浸潤、人體白血球對於組織壞死與其他炎癥刺激的反應,以及腫瘤組織本身釋放內源性致熱原等有關。
3)血液系統疾病引起的發熱:淋巴瘤、噬血細胞症候群等可引起發熱。
4.根據體溫水平的分類
人體不同部位測得的體溫是不同的。正常的口腔溫度為36.4~37.2℃,女性較男性略高0.2℃。直腸一般比口腔溫度高0.4℃。腋窩比口腔溫度低0.2~0.4℃。口溫超過37.3℃,肛溫高於37.6℃,或一日體溫變動超過1.2℃為發熱。以下溫度以口腔溫度為準。
1)低熱:體溫為37.3~38℃,多見於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支氣管炎、肺結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等。
2)中等度熱:體溫為38.1~39℃,多見於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支氣管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等。
3)高熱:體溫為39.1~41℃,多見於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支氣管炎、傷寒、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等。
4)超高熱:體溫為41℃以上,多見於瘧疾、流行性乙型腦炎、暴發型中毒性菌痢、暴發型流行性腦膜炎、其他化膿性腦膜炎、重癥中毒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等。
5.家屬應提供合理飲食,補充充足飲水,保障休息,如為傳染病,如流感,還要註意隔離。對癥治療以退熱為主,一般情況下,可物理降溫,體溫超過38.5℃者可給予藥物退熱治療。兒童高熱可用溫水物理降溫,必要時使用對乙酰胺基酚、布洛芬藥物降溫。
6.發熱的對癥治療除了家庭可進行的物理降溫,主要就是套用解熱鎮痛抗炎藥退熱治療。除了退熱,這類藥物對發熱引起的全身酸痛也有一定效果。但不同的人套用的種類有很大區別。
1)普通成人:可選擇對乙酰胺基酚或布洛芬等藥物退熱處理。如患者有消化性潰瘍病史,建議在醫師指導下使用尼美舒利、塞來昔布等對胃部副作用小的藥物。但值得註意的是如患者有血栓性疾病,則應避免套用尼美舒利、塞來昔布,因為這些藥物可能會增加心血管病發作風險。
2)兒童:2個月以下的兒童一般不服用退熱藥,出現發熱後應及時就醫。2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的兒童,退熱藥物可選用對乙酰胺基酚,不宜使用布洛芬。6個月以上的兒童,可以使用布洛芬或對乙酰胺基酚其中的一種。
3)孕婦及哺乳期女性:可在醫生指導下選擇對乙酰胺基酚,妊娠分級為B級,為孕期首選解熱鎮痛藥。
4)60歲以上老年人:可遵醫囑套用對乙酰胺基酚或布洛芬,若老年人患有基礎疾病,平時也在服用藥物,需考慮治療藥物之間的交互作用,在醫師指導下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