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再婚媽媽,兒子判給了前夫;二十年前,她和同樣是離婚的他經人介紹後再婚了。
兩個再婚的男人女人經歷了短暫的夫妻生活的甜蜜之後,開始冷靜下來面對現實。
男人的女兒跟了男人;和這個進了家庭充當女主人的她開始了水火不容的模式。
經歷了幾年的磨合之後,他的女兒高中生活是在外地寄校生活;考上大學之後,她極力反對男人給他女人交學費。
同時,她也發現他接受不了她的兒子。
女兒在她的極力反對下,很有誌地考上一所211研究生;隔了一年,她的兒子也考上了研究生。她分外高興。經常偷偷滴給兒子轉一點學費過去。
可是,這個女兒,她愛不起來;當然,他的女兒也根本沒有把她當成媽。在女兒眼裏,媽媽這個字她不配。
所以,她一直有一種挫敗感。
兒子在青島就業後,她傾家蕩產給兒子買了一套房子;他看到卡裏沒有錢了,突然暴怒。
因為他的女兒也面臨結婚。他需要給女兒湊備嫁妝錢。
總之,在短暫的男歡女愛之後,他們的心事都在各自的兒女身上。
愛情是什麽呢。愛情不過就是年輕時候的荷爾蒙。
二婚的夫妻一直都不是一條心。
她現在很後悔離婚後又選擇再婚。她覺得,離婚後最好的狀態就是單身。那樣,她的人身至少是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