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小額貸款公司應對放貸資金實施專戶管理 所有放貸資金必須進入放貸專戶】財聯社1月17日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釋出【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提出,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強化資金管理,對放貸資金實施專戶管理,所有放貸資金必須進入放貸專戶,所有貸款發放和本息回收必須透過放貸專戶。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向地方金融管理機構報備放貸專戶,並按要求定期提供放貸專戶營運報告和開戶銀行出具的放貸專戶資金流水明細。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利用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內部職工、關聯人員個人帳戶發放和回收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