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討厭,當然是贏了官司事後翻臉投訴我的。有一個案件,當事人加盟奶茶店,很多人加盟之後發現不對頭,對撤場了。就剩下他們兩夫妻還續約。他們兩夫妻把血汗錢十萬投進去了。當時來委托的時候,說梁律師,我們信任你,這事交給你辦。後來我也很盡心盡力辦了,證據材料就做了一百多頁,代理詞寫了,由於被告在我們律所樓上,實地考察我也做了。最終法院判決退回幾萬,理由是他們已經接受了對方一部份的服務,要扣除一部份費用。判決全是很合理,然後他們兩夫妻開始變臉,說因為我的過錯導致他們拿不到十萬,說全是我的錯,說我寫的東西都是垃圾。這個官司不應該這樣打。還跟我打電話的時候錄音。我真的服了,當時說好的信任我,結果說變就變。我從業至今就這一家人反過來咬我的。後來怎麽著,我老板出面,免費幫他們打二審,連上訴費都把他們交了。當做雙方定個和解方案了了這件事。從此以後,我接案的標準有了180度改變,以前我的方針是能接就接,盡量多接。現在不是了現在的方案是,剛認識就防著我的,不接,性格奇奇怪怪整天想著要考驗自己的律師的,不接。最重要的是,不能承擔判決結果,俗稱輸不起的,不接。在有些人的觀念裏,全部贏了才叫贏。本身有些人的證據是存在不足的,你無論怎麽補都不能把這個窟窿補回來的,你只能接受。像我剛剛說的案件,全世界都撤場了,就你兩不撤場還續約,你能怪誰。所以從此以後,我接案有了自己的原則,律師和顧客是雙向選擇而不是跪舔。他玩不起,你為什麽要跟他玩?所以只能讓真的想找你打官司的人來找你,而不是求著別人來請你打官司。
2,刑案當中自作主張的當事人家屬。在刑案中,有些家屬很有趣。本身文化水平不是特別高,也沒接受過法學的系統學習。突然某天家裏有人被抓了,突然這個家屬就諸葛亮上身,開始運籌帷幄。首先,他會找到辯護律師,然後跟律師講,「你等下看到當事人,你要這麽這麽講,你一定要告訴他要這麽這麽跟公安講,按我的,保證他可以安全出來。」有時候我們聽了會覺得很可笑,但畢竟是客戶,只能委婉的告訴他們這樣是行不通的。有些人屬於是三國演義看多了,草船借箭、空城計這些東西是虛構的,很多人當公檢法是傻子,憑你三寸不爛之舌可以扭轉乾坤,把黑的說成白,或者說強行胡混過去。其實公檢法沒有你想象中那麽傻。刑案的話公安檢察院起碼都掌握了相對充足的定罪證據,不是你幾句話就忽悠過去的。有些律師定心不夠,可能會聽信這些假諸葛亮的話,以至於搞錯自己整個辯護方向。曾經有個案件,已經做到取保候審,在作不起訴的工作,那個家屬打電話去跟檢察院瞎編說當事人在牢裏啊茶飯不思啊在吃肥皂自殺,她以為只要她編得夠誇張,就有人信。檢察院說,如果是這樣,這個取保我們就不批了。所以說沒讀過書就不要亂搞,這事我也是聽檢察官事後說起,還好當事人最終順利不起訴釋放,不然我就要找那個假諸葛亮算賬了。包括有些家屬,教我們律師怎麽打刑案,叫我們一定要這樣打,我進去看守所會見當事人的時候就說了,外面的人要我這樣辯護,但我認為對你完全沒有好處,反而不利。如果他們堅持這樣辯護,而你也接受,我也沒辦法。我建議你不要請律師自己辯護。所以,在沒有相應法律知識的情況下,不要指點律師工作。因為你可能會搞砸自己的事情。
3,心中預設答案的。你以為他來咨詢,其實他心裏已經設了一個答案,他會想盡辦法得到一個跟他想法一樣的答案。反正你講的他都聽不進去。
例如刑案,我舉個例子,有些家屬心裏就是預設了答案:一定沒事,無罪釋放。你跟他說,現在問題很嚴重,涉案金額很大。他會說,那如果把金額推給別人呢,如果公安查不到呢。你說公安不可能查不到。他說那萬一真的查不到呢。然後他不斷地預設各種各樣的場景告訴你這個人一定會沒事,無罪釋放。最後逼到你說,「好吧,假設你說得以上情形全部成立,那應該會無罪」但事實上這些假設全部都是虛構的,到最後,那個被告人就是被判刑,家屬就會說「律師,你不是說一定會無罪釋放的嗎?」我什麽時候說過無罪釋放?我是說假設滿足你提出的一大堆近乎幻想的情形,他會無罪。然後他會說,「律師你說了一定會無罪釋放的啊。」無語。
所以,在辦理刑事案件的時候,家屬都是自己預設一個完美答案,他不需要你解釋,他只想聽到他想聽到的答案。
在例如:
家屬問:律師,他會判多久啊?(心裏預設不到六個月)。
律師:呃,這個金額的話一般判六個月到一年。
家屬:這樣啊,那如果公安查不到他犯罪事實了,如果他把手機砸爛了呢?公安沒有證據呢?
律師:公安已經查到他微信流水了啊。
家屬:如果公安不知道這個手機是他的呢?如果是別人的呢?
律師:微信是實名制的。
家屬:實名制也可能不是他名字啊,如果是別人借他手機來用呢?能不能你進去教他說這個手機是別人借的?(還是不服)
律師:..........
家屬:好了,如果公安不知道手機是他的,而微信實名制又不是他,而且他也不承認,別人也不供他出來,然後檢察院也不追查,法院也不問,然後可能手機數據已經全部遺失了,畢竟這麽多年了。(然後假設了一百萬種近乎幻想的場景)
律師:行吧行吧,假設你說的一切條件全部存在,那量刑依法應該不到六個月。
家屬:好的,謝謝律師(搞掂了,律師跟我保證這次不到六個月量刑,穩了。)
到了後續偵查。被告人全部黑歷史被挖出來,手機是他的,流水全都有,同案都供述他。量刑六個月到一年。
律師:我就說量刑六個月到一年。
家屬:律師,你之前不是說保證一定會六個月以下的嗎?
律師:????????
本來已經不更新的了,遇到新的鬼,實在是奇葩中的戰鬥機,又來更新一下。
就是前面裝作信任律師,後期蹭完服務360度翻臉說律師垃圾的客戶!
兩天前有個老大姐來咨詢,說銀行偷她錢。我一聽她這麽說,感覺不太對勁,銀行怎麽會偷你錢呢?銀行閑得慌?
她繼續說,她和她老公有兩本存折,最近發現,在2011年至2022年這長達十幾年間,不斷有人在櫃面提現,而且有時間錢提出來之後又存到他老公的存折裏。她說是銀行搞的鬼。銀行還給她提供了辦理業務的憑證,每次都有簽名。她說是銀行偽造的。
我問:除了你以外還有誰掌握這些存折而且知道密碼?
她說她老公和她女兒。
我說會不會是你老公幹的或者你女兒幹的。
她說不是,她已經問過她老公和她女兒,她們說沒有。
試問一下哪個銀行十幾年來閑得慌十幾年來在你和你老公的帳戶之間拿錢轉來轉去還提錢?銀行職員很缺錢?
但既然你堅信是銀行做的,要告銀行,那就告吧。於是答應她收了兩千幫她做起訴材料,包括起訴狀和證據。
期間她也很禮貌,說律師啊,我沒文化,沒讀過書,不好意思啊,你幫我寫,謝謝啊。
好,寫好了之後給她拿走了,第二天她突然上來說還要修改。
本來當初大家說寫好收貨了一般都不修改的,算了算了,給你改。
好,修改好之後給她拿回家,晚上又說她女婿看完了不是這樣寫,要改,而且是大改。
我跟律所同事商量了,就最後一次給她改。
第三天,她來到律所,突然發爛,說怎麽寫成這樣!!!!!!
補充一點,她自己本來就寫好了一份稿,內容長篇大論說不到重點,如果我自己寫的話肯定不是這樣寫,但既然她堅持按她的,那我只能按你的寫,基本還原了她那篇又長又臭又寫不到重點的起訴狀。
發爛第一個點:她說「為什麽你起訴狀沒有寫是什麽糾紛?!!!!」
我和同事都跟她解釋了,一般格式沒有強制要求寫明是什麽糾紛,反正立案的時候會在所函和授權寫明什麽糾紛,既然你要求寫,那就寫吧,多大點事。
發爛第二個點,她繼續說「為什麽訴訟請求只寫了要求對方賠多少錢!只寫了個總數!我每一次從哪個存折被提取了多少錢都跟你寫清楚的!為什麽你不寫上去?!!!!!!」
我說:阿姨,你看事實與理由最後一段,已經給你寫清楚了每一項具體哪天在哪個帳號被扣多少錢,已經寫清楚了。
大姐繼續發爛:為什麽你寫在最後面!我一個沒學過法律的都知道要寫在前面!!!!!!!我要退錢!!!!!!!!
大家法律專家評評理,誰的訴訟請求要求被告賠償不是寫總金額的?我寫的是「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賠償損失78400元」,然後在事實與理由部份寫清楚了大姐具體哪天在哪個存折被轉走了多少錢,有錯嗎?
如果按照大姐的說法,那我的訴求是不是寫「判令被告立即賠償原告在X年X月x日在Xxxxxxxxxxxxx帳號被轉走的錢xxxxxx元,以及在X年X月x日在Xxxxxxxxxxxxx帳號被轉走的錢xxxxxx元,以及在X年X月x日在Xxxxxxxxxxxxx帳號被轉走的錢xxxxxx元,」。
請問哪個小可愛是這樣寫訴訟請求的?舉個手,如果我這樣寫的話還被拿去立案庭跟法官看,法官不噴死我?
前幾天跟我說了五百多個不好意思和謝謝,一直強調自己不懂法,腦子笨,思維不好。今天突然變身法律專家說我寫的東西是垃圾?
我好歹做了五六年律師,寫個訴狀不至於垃圾吧。
她說要退錢,我說我都給你做個法律咨詢,做了幾天了,退一半吧。
她說不行!你這樣的話我要報警!!!!!
我不是怕報警,我沒做錯事,我怕什麽報警,關鍵是律所不是我的律所,我只是授薪律師,說白了是老板的業務,我也不想得罪老板,於是跟律所商量以後,把錢全部退給她讓她走了。
總結幾個要點:
第一,銀行99.999999999%的可能性是不會私自拿她錢的,我看了銀行提供的單據,全部有人簽名,簽她的名字,而且每張單都有銀行蓋章。而且中途換了十幾個支行,都有支行蓋章。請問哪個銀行行長可以橫跨幾個支行每天將她那二三十萬轉來轉去,先存一部份到他老公存著,然後又拿出來,而且長發十幾年,哪個銀行行長那麽有空在乎她那二三十萬可以操縱幾個支行而且還蓋章留底呢?
這個問題我跟她解釋過了,她就不相信是家裏人做案。
正常人用腦子都知道,你女兒是知道你存折密碼的,你說你老公不知道,那還能有誰做這個事呢?你覺得呢?
第二,起訴狀要求是簡潔明了,把事情說清楚就行了。很多東西法官開庭會審查。你非得要我把你那些冗長的東西寫進去,你這不是逼我丟人嗎?行吧行吧行吧,顧客是上帝,反正我只是寫訴狀,又不是跟案,你說寫就寫吧。
第三,行業內,要求寫材料的,我把材料交給你,你拿走了,是不是就是你認可了才拿走的?你還要改的話你拿走幹嘛????你當天不說,我已經給你改過一次了,你後面又說要改,我正常是要再收費吧,律所答應給你改最後一次已經仁至義盡了,還要發爛?
經過這次之後,我都不知道怎麽形容。整個行業都被當事人搞臭了,律師耐心做完事還收不到錢,回頭各種搞律師。大家都是打工人,出來賺點錢容易嗎?既然選擇了請律師,100%相信自己律師是基本要求吧,你不信他你請他幹嘛,你寫訴狀寫的一塌糊塗你請個律師你幫你搞好了你又說律師是垃圾,還說我最基本的東西都不會寫,那當初你會寫你自己寫啊。
我這篇文章開頭說過,律師和客戶是雙向選擇,以後會篩選客戶,問題是你這種做到一半才發作的,我怎麽篩選?說真的我準備登出律師證了,這個行業真的被自己客戶搞死的,不是被對方搞死的。
銀行那工作人員後來知道她投訴之後還給了她電話反饋,被她臭罵了一頓,我心想銀行真的冤死了,你女兒自己偷偷拿錢花最後把賬全部算銀行頭上,還要被你這樣搞。
補充幾點,當時我是拒絕過幫她寫這玩意兒的,因為覺得太傻逼了,寫出來是真的丟人。是她堅持要找我寫的。她這麽堅持,過後又要噴我,你良心不痛嗎,對了,她還噴了我們同事沒良心。
另外,她當初說要全部追回,但是她自己也沒統計到底是損失多少。我當天就想讓她走了,你自己都沒搞懂損失多少,走來幹啥?後來我說就要求對方提供全部櫃台支取的記錄吧,不要寫要求對方賠錢了,畢竟你自己也沒搞懂。她想了一下,說也好。後來你女婿說抽幾筆出來告。呵呵,單獨抽幾筆出來告沒頭沒尾的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