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樓文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樓文龍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借用管理服務物件車輛,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離職後違規任職;不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毫無紀法底線,「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監管審批、投資入股、融資授信、計畫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樓文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樓文龍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欄目主編:秦紅
文字編輯:盧曉川
本文作者: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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