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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稱將於 24 日自首,這對其政治生涯意味著什麽?對美政壇有何影響?

2023-08-23新聞

看到一些評論誤解了相關背景,簡短介紹下相關美國法律概念,不多展開:

「自首」並不等於認罪

目前川普處於被大陪審團起訴的階段。大陪審團並不負責定罪,而是結合控方提供的證據材料來判斷是否有「合理根據」(probable cause)認為當事人涉嫌犯罪。美國刑事訴訟講究一個疑罪從無,而定罪則需要證據強度達到「排除合理懷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 的程度,後者門檻要顯著高於前者。

但是,被大陪審團認為涉嫌犯罪,也確實是攤上大事了,此時法院就可以簽發逮捕令(warrant),警方就可以依法拿人。此時,自首(行話叫做 TSI,是 Turn oneself in 的縮寫)並不代表承認自己犯罪,而是表示配合後續流程,不勞警察走一趟。

自首後去的地方,也不叫「監獄」

新聞報道提到,川普計劃前往 Fulton County jail 投案自首,有國內報道將其轉譯成「監獄」,這是不準確的。Jail 關的是兩類人:一類是涉嫌犯罪,被逮捕後走刑事訴訟流程等待判決的人;另一類是被判處一年以下監禁的人;而 prison 關押的是被判處一年以上監禁的人。(類似國內看守所和監獄的區別)。

懂王極大機率不會在看守所中競選總統(雖然這樣節目效果對吃瓜群眾來說可能更好)

美國刑事訴訟以保釋為原則,以羈押為例外,這是為了平衡兩方面的矛盾:一方面,既然嫌疑人享有無罪推定,那憑什麽把一個目前法律意義上還是清白的人關起來?另一方面,一個涉嫌犯罪的危險分子若是潛逃,也會帶來社會危害。

因此,法院對於再次犯罪或逃避審判可能性較低的嫌疑人,會在簽發逮捕令的同時,設定一個保釋金額度。交了保釋金之後,只要按時回來受審,就不需要蹲看守所。目前,法官給川普設定的保釋金是 20 萬美元,對他來說應該還是掏掏兜就能拿出來的數目。川普出於保障人身安全的考慮,前腳投案自首,後腳估計就會繳納保釋金腳底抹油回家。

有的朋友會問:除了川普之外,這次還有幾十號哥們弟兄面臨指控,湊不齊保釋金咋辦?沒關系,在資本主義國家,發達的金融市場還提供了專門的保釋債供君選擇,總有辦法。

目前的法律戰,已經走向了「立體式、飽和式」階段

這是我自己的描述,之所以說是「立體式、飽和式」的,是因為你幾乎可以看到所有可能的進攻途徑:既有民事層面,也有刑事層面;既有和履行總統職責相關的,也有針對私生活的(如和艷星的「封口費」協定);既有政治層面的,也有商業層面的(如偽造商業記錄);既有聯邦法律罪名相關的(如國會山騷亂事件),也有各州法律罪名相關的(如這一次在喬治亞州的操縱競選指控)。

之所以如此大費周章,還不是為了試圖「破盾」,打破總統的行政豁免權(immunity)。

從過往的訴訟行程來看,飽和式攻擊真的有用:

根據 United States v. Nixon , 418 U.S. 683 (1974) 這一重要判例,美國總統並沒有絕對的豁免權。聯邦最高法院指出,總統基於軍事或者外交需要享有一定程度的豁免權,但並不能因空泛籠統的保密需要而免於刑事調查。

總體原則如此,但現實中還存在諸多模糊地帶,因此檢察官也在從不同角度試探,在川普的豁免權防禦體系上鑿出漏洞。例如,在 2020 年的 Trump v. Vance 一案中,全部九名大法官一致認為(包括川普提名的大法官)總統並不絕對享受免受傳喚的權力,為後續展開各類調查開啟了突破口。

面對飽和式的攻擊,川普固然取得過一些成功,以相關指控涉及總統職務行為而享受豁免權為由,把個別攻擊給擋了出去,但在五十個州,總能找到缺口,沒法從容接化發。例如,就在這個月初,賓夕法尼亞洲法院就駁回了針對競選違規行為的訴訟,認為川普在這一問題上享有豁免權,但架不住美國有這麽多個州,每個州又都能掘地三尺倒查 2020 年大選的舊賬。懂王得之賓夕法尼亞,卻又失之佐治亞,難免顧此失彼。

川普需要的,是時間,以及用殉道者的形象換取的支持率

不論是從法律還是政治的角度,川普的最佳策略都是拖下去。自首之後,還有一系列的司法程式,例如雙方進行證據交換、進行辯訴交易、辯訴交易談不攏的話籌備庭審、庭審前需要選拔陪審團、陪審團判決之後還有上訴、在州法律體系內用完上訴機會了,還有可能嘗試把案件申訴到聯邦系統裏繼續打(或者在一開始就圍繞管轄權問題發難,主張州法院管不了這事,要移送到聯邦法院打)。這些環節都需要時間,也都可以圍繞程式問題送出答辯狀進行法庭辯論,如果對法院關於程式性問題的裁定不滿意,還可以就相關裁定直接上訴..... 總之,要玩程式的話,只要財力夠、耗得起,美國法律還是提供了非常多的拖延方法。

懂王的希望,不在於法庭,而在於投票箱;總統的豁免權雖然不是絕對的,但總統的赦免權是對於聯邦罪名是絕對的,總統赦免自己的罪行,不需要理由、不需要條件,一張嘴一開一合就能搞定。

所以說,川普的戰略應該也很好理解了:法律陣地上,爭取打成消耗戰,和對手在每一個泥坑裏打滾,同時維持高姿態、以受迫害者的形象博取足夠的同情心,從而用選舉戰扭轉局面。

還能看一年呢,且看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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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謝謝評論區的提問,此事件還有一個值得關註的細節 --

原則上,憲法只授權總統赦免聯邦罪名,州赦免權歸州長或者本州法律指定的其他個人或機構。所以說,如果川普最終在喬治亞州被定罪而又當選總統,且喬治亞州不配合,那理論上還真有可能發生在獄中辦公的情況。萬一發生這樣的事,在世界歷史上,也算是濃墨重彩的一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