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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大縣財政局長迷失自我:官商跨界,「生意」做得風生水起

2024-01-17新聞

「我自認為年齡大了,快到退居二線和離崗年齡,思想發生了蛻變,‘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現在不弄點錢,老了以後的生活肯定清貧,怕自己接受不了’等等不正確的想法時時出現在腦海裏。」

近日,陜西省紀委監委【黨風與廉政】雜誌刊發了陜西省定邊縣財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衛東案警示一文,其在懺悔書中反思了自己的錯誤。

楊衛東是定邊縣人,1967年3月出生。1987年大學畢業後,他成為定邊縣磚井中學的一名教師。1989年9月,楊衛東被調入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工作。對一個工作剛起步的年輕人來說,能在短短兩年內,由鄉鎮中學調往縣級機關,楊衛東稱得上是同齡人中的幸運者。

然而,楊衛東並沒有珍惜組織給予的平台,反而在快速成長中逐漸迷失了自我,為違法犯罪埋下了禍根。

2005年7月,楊衛東與他人合夥開了一家澱粉加工廠,並成立了一家農業科技開發公司。公司總投資180萬元,其中,楊衛東個人出資12萬元。2015年至2021年,楊衛東共獲得分紅61.2萬元。

2010年3月,一個朋友邀請楊衛東入股一家石油技術服務公司,楊衛東特意打聽了一圈,了解到這個計畫很有前景,果斷拿出100萬元入股,由前妻代持股份。為了不讓自己出資的這筆錢「打水漂」,他多次利用職務之便,向相關部門咨詢政策,為該公司提供利好訊息,違規獲利132萬元。

定邊縣位於榆林市最西端,是不折不扣的能源大縣:全縣境內石油探明儲量16.18億噸,天然氣探明儲量3000億立方米,原油年產800萬噸以上,天然氣年產16億立方米以上,是全國縣級區域油氣產能第一大縣。

作為典型的本土幹部,楊衛東在定邊縣工作了34年,先後在縣委組織部、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等多個重要部門任職,其擔任「一把手」的時間長達10余年。

2010年5月,定邊縣經濟發展局更名為縣發展改革局,楊衛東成為首任局長。2019年3月,定邊縣啟動新一輪機構改革,楊衛東再次成為新組建的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局長、直屬機關黨委書記。短暫工作了幾個月後,2020年1月,楊衛東被任命為縣財政局局長。

楊衛東擔任發改、財政等部門「一把手」期間,正好是定邊縣域經濟高速發展時期。豐富的能源資源就像一塊巨型蛋糕,引得各路人馬覬覦,楊衛東同樣嗅到了「商機」。對商人老板來說,背靠楊衛東這棵「大樹」,既可以順利拿到計畫,又不用擔心工程掙不到錢;對楊衛東來說,自己實權在握,影響力十足,只要開口說情,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多少會給自己幾分面子。

一個老板為了和楊衛東「搭上線」,從2015年到2020年,每年中秋、春節都會雷打不動地給楊衛東送1萬元。楊衛東父親去世後,這個老板專程趕赴定邊縣吊唁,送來5萬元。

向楊衛東行賄的人員,大多是工程、能源企業或計畫的負責人,主要集中在計畫手續辦理、招投標等環節,與其權力範圍高度契合。2013年3月,陜西一家建築公司中標定邊縣發展改革局實施的一項「坡改梯」工程,該工程合約金額為120多萬元,縣發展改革局分3次支付工程款。從招標階段開始,時任縣發展改革局局長的楊衛東就利用職權予以特殊關照。此後,透過楊衛東的運作,這家公司又借用其他公司的資質,多次承攬縣發展改革局的工程。作為報酬,從2013年至2020年,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先後9次送給楊衛東79萬元。

2018年11月,西安一家科技公司總經理邀請楊衛東來公司喝茶聊天。對方提出,公司在定邊縣建了一個光伏計畫,遲遲沒有收到回款,希望楊衛東能幫忙推進一下,並當場將事先準備好的10萬元送給楊衛東。

不過,楊衛東被查早有跡象。

2020年12月,履新定邊縣財政局局長不到1年的楊衛東,被組織作為考察物件擬提拔重用。讓他沒想到的是,他的「個人廉政鑒定」沒有過關,這直接影響了他在仕途上的進一步發展。

此外,對於針對自己的實名舉報,楊衛東也一度感到不安。內外交困之下,楊衛東非但沒有自我反省,反而想方設法掩蓋。他把接觸過的企業挨個「摸排」了一遍,在感覺到風險後采取措施「避險」。

2021年8月5日,楊衛東來到榆林市紀委監委投案自首,如實交代了其受賄150萬元的事實。8月23日,楊衛東被采取留置措施。

這150萬元系商人朱某某所送。朱某某所在的公司,主要從事新能源電站建設。2014年10月,朱某某來到楊衛東辦公室聊起公司建設的光伏計畫,希望楊衛東給予關照,盡快推動該計畫立項。楊衛東答應了此事,同時要求對方先把土地問題協調好。之後,朱某某又多次找楊衛東溝通此事,楊衛東不遺余力地提供幫助。2015年10月,朱某某送給楊衛東150萬元「感謝費」。因為金額太大,楊衛東不敢自己留著。他把錢交給自己較為信任的一個親戚代為保管,盤算著日後用來合夥做生意。2020年12月,楊衛東安排親戚將150萬元全部退還給朱某某,妄圖掩飾自己受賄的事實。

2021年11月22日,楊衛東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2年4月,楊衛東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二萬元。

落馬前,楊衛東曾於2020年6月在媒體上發表了一篇姓名標示文章,講的是定邊縣財政局駐村幫扶工作。在文章中,楊衛東寫道:「要透過謀產業、興產業、美環境,讓貧困群眾既‘安心’也‘舒心’,既‘富了口袋’也‘富了腦袋’。」

文章點評稱,現在看來,這個掌握地方政府「錢袋子」的財政局局長,遠比貧困群眾率先「富了口袋」。在接受審查調查期間,楊衛東反思道:「給被服務單位幫忙辦事要好處,給自認為靠得住的人承攬工程要好處,入股參與生產經營活動搞分紅等等,算起來還弄了一點錢。誰知東窗事發,一網打盡,最終落了個人財兩空,悔恨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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