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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項舉措」加快落實上海科技成果轉化創新改革試點

2023-12-29新聞

·「十項舉措」將具體透過推動試點單位建設TTO部門、試點單位建立配套制度、試點單位實施成果管理及轉化提質行動、提供政策「服務包」、構建改革試點「互助組」、開設 「訓練營」、建立改革試點服務網路、建立改革試點「技術交易直通車」、建立技術經理人「資源池」、設立轉化研究會等,分類施策、精準輔導。

12月28日,在上海舉辦的「高品質推進技術要素市場建設暨上海技術交易所成立30周年大會」上,同濟大學、中國科學院分子細胞科學卓越創新中心、上海電腦軟體技術開發中心、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等代表39家試點單位,共同啟動了上海科技成果轉化創新改革試點。在調研總結試點工作情況基礎上,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還同時提出了落實試點的「十項舉措」。

在調研總結試點工作情況基礎上,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提出了落實試點的「十項舉措」。

今年8月,上海市科委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了【上海市科技成果轉化創新改革試點實施方案】,配套出台了【上海市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制度指引】【上海市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操作指引】,39家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和醫療衛生機構納入試點。在深入總結試點開展情況基礎上,「十項舉措」進一步指導推動試點單位強化改革,落實試點各項任務。包括:建設TTO(Technology Transfer Office)部門、試點單位建立配套制度、試點單位實施成果管理及轉化提質行動、提供政策「服務包」、構建改革試點「互助組」、開設 「訓練營」、 建立改革試點服務網路、建立改革試點「技術交易直通車」、建立技術經理人「資源池」、設立轉化研究會等,加強對制約改革的主要矛盾和具體問題分類施策、精準輔導,更好地推進改革試點落地。

上海科技成果轉化創新改革試點推進「十項舉措」具體包括:

一、推動試點單位建設TTO部門

推動試點單位建立技術轉移專職機構或部門(TTO),落實專門經費,增加人員編制,聘用專職人員,建立激勵機制。推動TTO對內加強統籌協調,對外加強合作交流,提升技術轉移服務能力。

二、推動試點單位建立配套制度

指導試點單位結合單位實際,在試點後一年內建立或完善科技成果轉化制度及配套細則;協助試點單位打通單位內部國資、財務、人事、紀檢、審計等部門的認識和管理分歧。

三、推動試點單位實施成果管理及轉化提質行動

指導試點單位結合實際,建立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制度,強化科技成果披露實施,提升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能力。協助試點單位建立盡職免責機制。

四、提供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服務包」

梳理整理國家和本市科技成果轉化政策事項,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服務包;最佳化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建設,加大對試點單位、賦權成果和技術經理人的政策支持力度。

五、構建科技成果轉化改革試點「互助組」

將試點單位分為高校、科研機構組、交大醫學院及其附屬醫院、其他醫療機構四組,分類推進,按月度、季度非週期性組織各組專題交流,及分時享先行單位舉措經驗,形成互幫互助、互學互鑒的良好氛圍。

六、開設科技成果轉化「訓練營」

推廣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轉化門診+轉化學堂」做法,公開征集轉化需求,按周開展「轉化門診」,提供商業設計、法律風控、產業對接、孵化投資等精準服務。結合「轉化門診」碰到的共性問題,按季度開展「轉化學堂」,為科研人員輸入商業理念,增加科技成果轉化認識。

七、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改革試點服務網路

基於市場口碑、服務績效,建立覆蓋技術轉移機構、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等的服務網路,為試點實施提供全方位服務資源支持。

八、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改革試點「技術交易直通車」

推動上海技術交易所基於試點任務要求和共性問題,建立科技成果單列管理、科技成果評價、賦權成果掛牌交易等專屬技術交易方案。

九、建立技術經理人「資源池」

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開展技術經理人學歷教育,並將學歷教育課程與試點任務相結合;支持試點單位聘用和培養專業化技術經理人;鼓勵試點單位釋放職稱名額,培養具有高級職稱的技術經理人。

十、設立科技成果轉化「研究會」

建立試點專家智庫,圍繞試點過程中碰到的體制機制堵點、難點,研究解決路徑;積極解決試點單位個人化的問題,加強案例總結,形成可推廣的經驗舉措。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