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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應維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4-12-17新聞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天津市紀委監委訊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天津市監委對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應維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應維雲毫無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與他人串供、銷毀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物件禮品,公車私用,接受管理和服務物件的宴請及旅遊活動安排;對組織不老實,不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毫無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入職提供幫助;濫用職權,利用職務便利,幹預分行集采工作;紀法底線失守,違規占有單位財物、收受請托人財物,違反國家法律。心為物役,貪婪自負,利用職務便利或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在工行系統獲得代銷產品準入和業務增長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應維雲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工商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應維雲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天津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天津市紀委監委)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