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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販子的名字,她從5歲記到30多歲……

2024-10-12新聞

10月11日上午10時,備受社會關註的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公訴機關指控, 余華英在原有查明事實基礎上,另涉新的拐賣兒童案件,其拐賣的兒童人數從11名增至17名。

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妞花等被害人也到庭參加訴訟。楊妞花提前兩天從河北出發去貴州,她又一次有機會,直視那張改變她一生的臉。


楊妞花是被余華英拐賣的兒童中的一名,也是最特殊的一名。 是她,親手將余華英送上了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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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妞花當然期待判決結果,但對她來說,結果已經不是那麽重要:「2023年一審建議量刑是死刑的時候,我已經很痛快了。哪怕余華英最後沒有被判死刑,那時候大家都在指責她,都知道她是壞人,就覺得已經行了。」

但楊妞花對余華英案的跟進沒有就此停止,因為「這已經不是我一個人的事了」: 「已經把你推到這兒的時候,你想停下來都不能停了。」

這不是她一個人的事,卻是她一輩子最重要的事。

楊妞花被拐是在1995年,她5歲時。鄰居余華英以「買織毛衣的簽子」為誘惑,牽著她出門。楊妞花被帶上汽車、又帶上火車。她沒有得到毛衣簽子,家在身後,越來越遠。

「在火車上,我做了一個夢,夢到我媽媽在山上喊我,她帶著一堆人喊著‘妞花’‘妞花’,後邊還有人喊‘妞妞’。」說到這裏,楊妞花聲音哽咽。她從這個夢裏聽到媽媽叫自己的名字,很多年裏,她牢牢地記住自己叫楊妞花。

▲被拐後一個月左右,楊妞花和養家親戚的合照。

在河北省邯鄲市叢台區姚寨鄉姚寨村,人販子余華英拎著瘦小的楊妞花,像兜售一個物件。一直到1996年1月27日,在中間人反復強調楊妞花是「父母不要的」之後,一名王姓老太太以2500元的價格買下了她。妞花從此有了「奶奶」,有了新的名字「李素燕」,「李」是「奶奶」聾啞的兒子的姓。

做「李素燕」,有過好的時候;更多時候,挨打和吃飯一樣平常。每一棍、每一拳落在身上,楊妞花都在疑惑,爸爸媽媽怎麽還不來接我?她明明記得爸爸看她的眼神。

「我不知道爸爸是幾點回來的,我當時已經睡了,他就坐在床邊上搖醒我,把荷葉剝開,拿雞腿一點一點往我嘴裏餵。」爸爸的眼神、動作讓楊妞花記到現在。有那樣的眼神, 她堅信,爸爸不會把自己扔掉。

楊妞花(左一)和爸媽、姐姐唯一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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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始終沒有來。

因為「奶奶」怕她讀書多了一去不回,13歲時,楊妞花被迫輟學打工。2009年,「奶奶」去世的次年,她和相親認識的男朋友結婚。

「我從小到大做什麽事情都特別謹慎,就是希望有一天找到父母了,我不是那麽差。要不然你在這樣的家庭環境裏面,你要是變壞了,大家一定會說這孩子沒娘教育,她不正經。」每一步,楊妞花走得小心翼翼。

厚道的婆家和平靜的婚姻生活讓楊妞花感到了安全,第二個孩子出生前,她試探著和家人說起自己的身世,也在婆婆的鼓勵下,開始尋親。

那是2012年,楊妞花在尋親網站上登記、去公安部門采血。她記得家附近的小木橋、火車道、小賣部,記得爸爸的名字,「外婆」在方言裏的叫法,但這些,不足以指向一個明確的地點。

加速鍵在2021年4月按下,楊妞花學會了使用社交平台。尋親視訊發出後大約半個月,被堂妹看到。 楊妞花找到了自己的姐姐桑英。

▲楊妞花(圖左)和姐姐桑英

「我做過很多次幻想,我丟了之後,爸爸媽媽可能感情發生問題了、離婚了,有了各自的家庭,所以沒有找我。還有一種可能是他們生了一個男孩,兒女雙全,就沒有拼盡全力找我。也可能我確實是被賣掉的,這些我全部都想過。」 楊妞花唯一沒有想過、沒有做好準備的可能,是爸爸媽媽因為失去她,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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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從來不是她一個人的事。 在楊妞花望眼欲穿的方向,39歲的爸爸楊新民郁郁而終,32歲的媽媽熊棉衣也帶著破碎的心去了。 姐姐桑英在11歲那年成為了孤兒,與妞花有著相似的命運,13歲的時候,她也開始了外出打工的生活。

楊妞花和姐姐相擁回到了她們出生的貴州省織金縣官寨鄉,記憶裏的路、水、屋,一點點印證。爸媽的眉眼有沒有變,楊妞花已經沒有機會得知。她在墳頭看天一點點黑下來,又一點點變亮,臉上的淚沒有幹過。天亮時,楊妞花站起來,她必須讓人販子付出代價。

▲楊妞花在父母墳前

那種感覺,楊妞花形容是「一口氣死活咽不下去,躺著也不行,坐著也不行」。她想過人販子如今也有六十多歲、可能也過得不好;她想過父母只會希望她過安穩的生活,不想她辛苦奔波。 但只要想到她的媽媽32歲就躺在地裏,她就覺得,不應該放過余華英。

「很多人就問,為什麽被拐兒童這麽多,余華英一下就拐了十幾個,只有你一個人站出來找她?我說因為我父母沒了,就這個原因。」 楊妞花多希望,自己也是一個不想找人販子的孩子。

找人販子,與其說是「能不能」,不如說是「想不想」。當年給余華英介紹買家的王姓老頭,幾十年來一直與楊妞花同村居住,甚至不時以功臣自居,「如果不是我給你找了好人家,你已經凍死了」。

從2021年到2022年,楊妞花反復找這個中間人,「軟硬都說,你都90多歲了,就算抓了你,可能也不會被判刑,你為什麽要把這些事帶到棺材裏面去?」

中間人終於同意作證。接下來是立案,拿著人販子的名字,楊妞花用了一年多時間,一趟趟在河北和貴州之間往返,到2022年,她成功了。

▲楊妞花和外婆(圖左)、姐姐桑英(圖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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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2年6月,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立案,24天後,余華英歸案。 2023年9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余華英死刑; 2024年1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因原判遺漏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份事實不清楚,該案發回重審。

又一次走進貴陽中院,對楊妞花來說,今天沒有什麽特別,今天要做好今天的事。

「去立案的時候,我就去查清需要什麽樣的材料、什麽樣的證據才能立案。到警察局,我就一直在講有利於我的道理。抓到人販子之後,我又趕緊去查怎麽樣能夠讓她判得更重。我知道證據是最關鍵的,所以配合公安取證,店可以不開,我哪都能去。」沒有人懷疑楊妞花的決心。

這不是她一個人的事。因為許多人還在路上,楊妞花知道,她代表的,不只是自己。尋親家長的求助,只要能幫,她一定幫。

▲楊妞花一家和姐姐桑英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