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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心理治療會發生醫療事故嗎?

2018-01-28知識

心理治療會發生醫療事故,輕的情況會發生「醫源性傷害」。

首先,依照中國大陸境內的【精神衛生法】,心理治療只能在醫療機構內進行,法律界定能合法從事心理治療的只能是兩類:精神科醫師和心理治療師。他們均在醫療機構內從業。

實際上,目前在醫療機構內,接受了系統專業訓練(尤其是職業倫理訓練)並能有效規範從事心理治療的專業人員數量嚴重不足、品質更需提高。

不過,由於心理問題不容易被評估,沒有身體傷害那麽顯而易見,患者出現被傷害的情況後,不是專業人士很難鑒別,有些患者甚至不會意識到「被傷害」了。

案例:2008年512地震後,某醫療隊中的某精神科醫生,對溫總理關心慰問過的孩子小燁實施「心理幹預」,小燁因被該醫生實施了「心理暴露」治療出現「二次心理創傷「,不僅沒有被治療好,反而創傷癥狀加重!(依據媒體的有關報道細節內容)

點評:這個案例中的精神科醫生沒有遵守職業倫理的有關規定,不僅沒有遵守心理治療關於保密的規定,允許媒體采訪治療過程,而且在專業受訓不足的情況下超越「能力的界限」原則,不考慮暴露技術的選擇條件與局限性,給個案帶來「二次創傷」。

此類因不規範心理治療帶來的實際案例非常多,值得重視與預防。

補充:其實央視某*i*訪談節目裏很多案例都屬於「心理治療」的範圍,裏面的很多所謂的「幹預」其實在專業人士眼裏是構成「醫源性傷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