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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學術界,也應該參加五五斷更節

2020-05-06知識

今天有個新名詞爆紅了,叫五五斷更節。

組織者號召全中國的網文作家,在五月五日這一天,集體斷更。

起因也很簡單,閱文集團的霸王條款。

怎麽個霸道法呢?

首先,在閱文集團旗下所有平台更新的文章,包括起點中文網、紅袖添香網等,版權一律歸平台,時間持續到作者死後50年。

你寫了本書,死後51年,你的重孫子就能收到版權費了,如果到時候還有人買的話。

如果閱文認為你寫的不好,或者不聽話,有權隨時把你開除,換人來續寫你的書。

你這本書寫完後,如果不打算簽約了,那你完本後一年內出的新作品,必須優先賣給閱文,閱文看不上,不要了,你才有資格對外出售。

如果你的作品被人侵權了,閱文負責打官司,但是成本要作者自己出,如果有賠償收益,歸閱文。

如果你的書好,IP被改編成電影什麽的,收益和決定權全部歸閱文,原作者無權插手,也不會分到一毛錢,並且不準抱怨和說壞話,否則要依法賠償閱文的損失。

這看起來不是合作,而是給閱文打工的啊。

沒錯,合約裏清清楚楚的寫了,作者和閱文之間,是 聘請關系。

既然是員工,公司聘請你來寫小說,那所有的一切都歸公司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嘛。

但合約下面還有一天,雖然是甲方聘請了乙方,但雙方並不存在勞動關系和僱用關系,乙方不享受任何法定待遇。

還有這種操作?這也行。

談權利的時候,你說作者是聘請的,談義務的時候,你又說不是聘請的。

如果給的錢多,那我也就忍了,不合理就不合理吧,畢竟錢多才是王道。

但合約裏還有規定,作者的收益,要先扣除集團的一切營運成本,然後才能從剩下的凈收益裏55分。

理論上說,如果今年公司買辦公桌買多了,或者廣告做多了,或者高管獎金發多了,導致成本過高。

那作者的收益,按合約法,會是負值。

這份合約總結起來就是, 一切權利歸平台,一切義務歸作者,至於給多少錢,看平台心情。

95%以上的網文作者,現在的收入是零,或者二三千。

他們願意苦苦堅持的唯一理由,就是期待有朝一日混出名氣,飛黃騰達。

現在好了,沒混出頭怪你自己不行,但如果你打響了自己的名氣,成為了大神,那你的一切權利都是屬於平台的,包括你的名字在內,以防你脫離平台控制。

這份合約,確保了你永遠不可能飛黃騰達,但你目前的低收入不會改變,甚至會更低。

所以五五斷更節出現了。。。

閱文這麽牛,你自己更新去嘍,所有收益都歸你自己,反正你已經是個成熟的軟體了。

視訊平台為什麽入不敷出,很簡單,購買版權花了太多的成本。

如今閱文這新合約一簽,版權成本直接為零,連公司營運成本都由作者負責了,簡直爽歪歪。

怪不得閱文說作者是平台的寶貴財富,可不是嘛。

願意簽這樣合約的作者,我要一個億,越多越好,反正簽約成本是零。

看到這裏,你是不是很氣憤,怎麽會有這麽不平等的條約?

也就小說界氣憤氣憤了,學術界早就習以為常了。

來,帶你們領略下中國知網的霸道。

知網稅

中國知網,是一個營業額年年攀升,毛利率維持在60~70%的巔峰存在,簡直就是網中茅台。

知網這麽高的收入,來源於哪裏呢?

知網查重和論文下載。

甭管你是本科生還是博士,哪怕你是教授,發表論文前,都得先透過知網查重。

每一篇論文的查重費,高達幾百元。本科生的最新報價是198元/篇,運氣好的學生一遍過,運氣不好的學生反反復復修改並查重三四次也是正常的。

這是知網被稱之為知網稅的最大原因,但其實這個查重收入對知網而言只是小頭,大頭來自於論文下載。

下載一篇論文,得15~25元,或者5毛錢一頁。

寫過論文的人都知道,不下載個幾十篇論文,你連動筆的頭緒都摸不到。

如果是行業頂尖級的論文,那需要參考的資料更多,可能得看一年多論文,才能找到靈感。

這是一個天文數位的消耗,不可能有學生支付的起,哪怕博士都付不起,教授也會心疼一下。

所以一般來說,這錢都是學校出了,用包年的方式拿到授權,然後給內部學生免費用。

這個包年費,是個天價。

天價到連北京大學這樣的頂級學校都受不了。

2016年,北大曾在官網貼出通知,稱知網年年漲價,學校不堪重負,即將停用。

知網賺這麽多錢,全部依賴資料庫裏收納的海量論文。

很多人說,中國的論文註水情況嚴重,品質參差不齊。

參差不齊就對了,科研又不是種莊稼,肯定有高有低。

但這麽大的基數,肯定有優秀的論文出現,就好像中國的網路小說絕大多數都是小白文和套路化很嚴重的速食文,品質也是良莠不齊,但裏面偶爾總是能冒出精品,因為基數足夠龐大。

如果中國沒有高品質的科研實力。

那中國的原子彈是怎麽爆炸的?

中國的航母是怎麽下海的?

中國的殲十是怎麽上天的?

中國的5G是怎麽讓美國都忌憚的?

所以精品的科研論文絕對是有的,而且數量不會太少。

而且不管怎麽說,科研論文,總是比網路小說的價值要大多了。

那麽這麽金貴的科研論文,知網花了多少錢去收購呢?

答案是接近於零。

明面上,知網會給作者幾十塊錢當版權費。

但實際上,即便是這麽少的錢,也沒幾個人收到過。

至少,我和我的碩士同學們,好歹也都是985畢業,無一人收到過這個所謂的現金稿酬和閱讀卡。

這些東西誰拿了,我們不知道,也懶得去問,畢竟才幾十塊錢。

知網左手對論文的原作者說,你的論文不值錢,我幫你擴散下打響你的名氣就不錯了。

知網右手對那些需要查詢論文的人說,我收錄的這些論文可值錢了,都是人類智慧的精華,所以我必須年年漲價。

啥叫雙標,這就是。

把你的論文錄入資料庫,那是給你面子,還要錢?

至於我賣多少錢,那是我的本事,與你無關。

既然知網這麽霸道,那為啥我們不用腳投票,換一家公司。

很簡單,互聯網行業天生就具備贏家通吃的特點,知網已經 近乎壟斷。

所以知網定什麽條件,你就得接受什麽條件。

閱文集團的事其實也是一樣,閱文拿下了太多的小說網站,對網文市場已經近乎壟斷。

你不和閱文簽約?去哪發表你的小說?

你覺得條件苛刻,不滿意。

但你要是能換個平台簽更好的條件,你早就去了,也不會在這裏吭哧吭哧搞什麽五五斷更節對不對。

很多人說,資本如此貪婪,會嚴重傷害中國的文化產業。

但是在我看來,資本的貪婪,才是中國文化產業進步的原動力。

貪婪不是罪,但產業太集中,集中到近乎壟斷的地步,資本貪婪的副作用,就會十倍百倍的爆發出來。

文化產業化,不代表文化領域可以壟斷化。

知網稅不應該存在,閱文稅,也不應該存在。

昨天剛有人聲情並茂的告訴我,年輕的後浪們,已經擁有了選擇的權利。

真的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