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學法的青年,必須勇敢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網購維權:
店家:訂金的話 取消訂單是不退訂金的
店家:這個在支付前是有明確資訊的
學法青年:你們知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7號【網路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
學法青年:第九條 網路集中促銷組織者不得采用格式條款設定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學法青年:你們覺得消費者都不懂法嘍?
商家:您可以不支付尾款 在尾款支付結束七天內在聯系我們退訂金。
學法青年:
同時在此要提醒各位:
訂金與定金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
訂金較寬松,是可以要求退的;
定金較嚴苛,基本上是不可以退的。
上述【網路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中也僅僅是對訂金進行了規定,而未提定金。
現在的雙十一活動都是要求支付「定」金,
所以大家交易之前一定要看好是「訂」金還是「定」金,支付「定」金要謹慎,斟酌此商品真的是否需要,再做決定。
ps:
再具體說明一下退定金的規定:
如果我們買家反悔,不想買了,這個定金是不可以退的。(因為違約責任在我們)
但是如果是賣家的違約責任,不按時發貨等等,我們是可以要求他返還雙倍定金的。(因為違約責任在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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