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
我本人並沒有買槍,不過倒是經常去射擊場打槍,另外還是Airsoft玩家。沒買槍原因很簡單……我覺得用不著,想玩就去射擊場玩,買回來一把槍,想玩還得再去射擊場。倒是Airsoft這種玩具性質的東西,可以下場打對戰對著人突突,比在射擊場對著一張靶子百無聊賴開槍好玩得多。
美國的公民持槍,有諸多原因,歷史上的槍支文化,政體層面對槍支的高容忍度,以及槍支是公民個人權利得以維護的體現這一深入人心的觀念。
而從法理層面,那就是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不過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是這樣的: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直接字面上的轉譯意思是: 「紀律嚴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 介於國內大部份人並沒有看過英文原句的憲法第二條修正案,加上網路上有人以訛傳訛,所以很多人講這條修正案直接理解成: 「公民都有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 憲法修正案是公民持槍的合法性之來源之一,但是忽視了這條修正案的前句鋪墊,而直接挑出後半句來宣傳,就有點斷章取義之嫌了。因為很簡單, 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 ,意思是這一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是你有沒有資格獲得這個權利,卻是另外一碼事。 「公民都有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 顯然避開了這一前提。
以下我說一下可以合法購買的槍械,可能各州有所出入,所以以下所言並不見得有廣泛代表性。
現在美國生產銷售的半自動步槍, 必須要透過以下的一個試驗, 稱為突擊步槍特徵。 這些槍不能有兩種以上的特征:
手槍把、可換彈匣、防火帽、刺刀座、折疊式槍托,
半自動手槍不能有兩種以上的特徵:
彈匣裝在槍柄以外的位置、有螺絲紋的槍管、有護木、重五十盎司以上、半自動版本的全自動手槍
散彈槍不能有兩種以上的特徵:
折合式或伸縮式槍托、手槍把、超過五發的固定彈匣、可裝卸彈夾
但是如果該槍是在 一九九四年九月十三日以前制造的,就不受此限。
然後流程大概是這樣:
1.美國公民或者綠卡持有者。(當然這是針對美國公民,事實上留學生手續齊全的話,也可以買。)
2.沒有一至三級犯罪記錄,這個東西他們會根據你提供的ID向聯邦政府FBI查詢你的老底。
3.沒有精神問題。
4.年齡高於18歲可以買長槍,21歲才能買手槍,對,小槍反而對年齡要求高,因為很容易隱蔽攜帶,且其他人很難察覺,所以需要格外嚴格。
5.沒有法院特殊限制的人。(例如有暴力史,特別指明不能持槍)
6.沒有正在接受當局法律調查。
7.在當地有連續居住時間。(不同州要求不同。)
有些州還有特殊規定,比如公民根本不能買進攻性武器,當然這個定義也在各州不同。
買槍的時候要拿著ID,你要是留學生就要帶著I20,護照,I94,然後最好能有SSN卡和駕照。去填一個BATF Form 4473的表格。然後回去跟FBI核實你的犯罪記錄,如果確認無誤就可以拿槍走人。
各州對槍支的管制嚴格與否不能一概而論,德州就很不走心,紐約州就管得很嚴,拿授權很難不說,能買的槍火力都很垃圾。不過大部份州的流程都跟以上的差不多。
不是所有州都可以公開持槍,貼一張鐵血上找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