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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做法求雨並行到了網上獲得了一定關註度,結果真下了大暴雨還淹死了人,做法的人要不要負法律責任?

2023-01-31知識

在刑法上有一個經典案例:一個迷信的婦女,因為仇恨她的鄰居,所以自學害人法術。她做了一個以鄰居為原型的娃娃,天天晚上用小針紮娃娃,沒想到過了一段時間法術"起效"了,她的鄰居心臟病發作而亡。

在刑法上,把這種行為稱之為迷信犯。所謂迷信犯是指行為人出於迷信、愚昧而采取客觀上不可能造成現實危險的手段、方法試圖加害他人。

由於迷信犯不能造成任何現實危害後果,對社會毫無危害可能性,所以刑法不將其作為犯罪處理。換句話說,從事迷信犯的人,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題主的行為,也可以稱得上是迷信犯的一種。因為在科學上,祈雨就是一種迷信。降雨遵循客觀規律,並不受人的主觀意誌影響。

想要以祈雨的方式來實作降雨,無異於癡人說夢。在古代,皇帝為幹旱的地區祈雨或下罪己詔,無非是向老百姓表明,他在做事,而不是無所作為。

所以,即使題主真的祈雨成功,導致暴雨淹死人,題主也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當然,這是基於無神社會的討論。如果題主生活在神話宇宙,具有祈雨能力,那麽胡亂祈雨導致發生水災,自然有能人異士出來替天行道。

不過,那時候負的就不是法律責任,而是天罰。

總結一下:在世俗社會,題主的行為被稱之為沙雕行為。在神話社會,題主的行為被稱之為作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