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衣服吧。
我現在最大的愛好就是買衣服。
幼時家貧,一年穿不到一件新衣服,而且那時候的布料都是純棉的,特別不禁穿,屁股和膝蓋那裏很快就磨壞了,所以在我的記憶裏老是穿著打修補程式的衣服。
愛美是少女的天性,我也不例外。
我從小就為了穿想破腦袋。
小時候長得快,褲子很快就短了,不好看,買不起新的,就用當時做褲子剩的布接起來,那時候都是自己買布 做衣服,成品衣服更加買不起。
那時候的布也特別會褪顏色,洗了幾次就泛白了,再接上一截就特別格格不入。
我看到同學穿裙子特別羨慕也特別渴望。但我知道家裏不會給我買裙子的,就偷偷穿上我媽一條寬大的褲子,並緊雙腿,背對著陽光看自己的影子,想象自己穿上裙子搖曳生姿的樣子。
親戚家有了喜殯事需要去吃席的時候是我最犯愁的。
因為我沒有一件沒有布丁的衣服。
為了不失體面,我媽就去給我借衣服。
我曾經借過一位嬸嬸的衣服,她剛買了一件碎花襯衫。我穿著很大,但還是覺得很好看。
記得上初中時家裏稍微好轉,爸媽趕集給我買了一身成品衣服,上衣是暗紅色帶人字花紋的,布料名字叫針織。
褲子是寶藍色的,閃著一層珠寶一樣的光澤,布料名字叫滌綸。
我很開心的穿著這一身衣服去了外婆家。
被表嫂諷刺了一頓:「吆,這新買的衣服就是不一樣,布絲子都閃光。」
彼時年幼,聽不出其話語裏的明槍暗箭。以為是誇衣服好看,還很得意。
現在想來,我視若珍寶的衣服在別人眼裏是那麽土。
舅舅是幹部,家裏條件一直很好。
到我上高一時,表哥來我們家,穿著一件新買的波司登,說一千多塊。
我當時都驚呆了。
我媽剛在門口給我從走街串巷的小販手裏花10塊錢給我買了一件爛線頭織的紅毛衣。
那是我第一件毛衣。
上運動課時很多同學脫了外褲穿著裏面的秋褲運動,因為很多同學的秋褲都是那種一側帶著白條的,很像運動褲,但我不敢脫,因為我裏面穿的是一條棉布縫制的秋褲。那種疑似運動褲的秋褲太貴了,我媽不舍得買。
我的鞋都是媽媽親手做的,而且為了更省錢,我媽不舍得買那種品質好的白塑膠鞋底,只舍得買那種醬黑色的回料塑膠鞋底。
但我很羨慕同學的白鞋底,覺得黑色的鞋面白色的鞋底很好看,就用粉筆每天把鞋底邊描一遍。
但盡管家裏如此拮據,爸媽還是供我一直讀到高中,這是讓我終生感激的一件事。
起碼,能讓我今天在這裏語句通順的回憶過去,聊解郁悶。
因為村裏很多和我同齡的姑娘都是讀到小學就下來幹農活了。
但我不爭氣,沒考上大學。
結婚時,未婚夫帶我去縣城買衣服,這也許是我第一次可以隨心所欲買喜歡衣服的時候。
因為那時候雖然我都是已經開始談婚論嫁的大姑娘了,依舊買不起我喜歡的衣服,我那天去跟未婚夫買衣服時穿的衣服是我自己用我姑姑結婚時侯的一件大紅針織外套改的兩用衫,我加了一個白領子翻過來,壓住了耀眼的紅,把扣子換成拉鏈,就像一個運動開衫一樣,自己覺得挺美。
但是我面對琳瑯滿目的漂亮衣服卻不知如何下手。
就像一個饑餓的乞丐突然面對滿桌的山珍海味卻不知如何下口一樣。
後來我去了新華書店,買了【三毛全集】【鐘樓怪人】【浮士德】等幾本名著,而且都是精裝的。
這些都是我渴望已久卻根本沒錢買的書。
這讓我有種暴發戶一般的滿足和暢快。只可惜這幾本書後來都被計生辦抄家抄走了。
後來自己能掙錢了手裏也有了可以支配的閑錢了,最喜歡的就是逛服裝店。
但時至今日,我的消費層次依然很低。
我只舍得買幾十上百的衣服,幾百的我都覺得很奢侈了。
好在,因為對衣服的執念,我的身材一直保持的很好,一直能撿到漏,總能買到那些小碼的,因賣不掉而處理的好品質的衣服。
所以盡管我的衣服都是雜牌子但款式和品質一直都不錯,穿出去人家都以為很貴。
我很珍惜我這些辛辛苦苦淘來的衣服,穿的很仔細,我結婚時穿的鴨鴨羽絨服到現在還在,很多衣服都跟新的一樣。
老公酗酒,每次酒後發瘋,罵我一夜都不睡覺的那種,我在一次他又醉酒發瘋後,我也瘋了,我不想活了,便想去換件我最喜歡的衣服去跳樓,但開啟衣櫃看到我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我突然就不舍得死了。
第二天,他酒醒了,若無其事的找我說話。
我說:「你是魔鬼嗎?你是怎麽做到惡狠狠罵了我一夜,早上又若無其事的?」
他舔著臉說:「我不是喝醉了嘛!又不是故意的……」
我說:「我們離婚吧……」
這句話我在30年的婚姻裏說了N 次了。
每次都在他醉酒發瘋之後。
所以這次他依舊不以為然。
是的,他從不擔心我會走,也不擔心我會死。
在他眼裏我就是打不死的小強。
但這次我真的走了。
因為這無數次屢教不改的酒後發瘋,因為他難得回一次老家卻沒去看我媽,因為……很多很多我無法忍受卻忍受了30年的不能言說的委屈和爛事。
只帶走了我所有的衣服。
我的衣服比他重要。
現在的我很窮,但依舊喜歡買衣服。
因為窮,只好在鹹魚上淘便宜的好看的二手衣服。
因為窮,買不起化妝品,用開塞露擦臉。
盡我所能,每天把自己收拾的精精神神的,這讓我覺得生活依舊美好,人間值得。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不再喜歡買衣服了,不再愛美了,那我就是對這個世界徹底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