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裏有個可愛的女生,是做平面設計的,經常穿著可愛的兔子雪地靴來上班,我甚是喜歡她,覺得她氣質出眾,盡管28歲了,沒有女人的嫵媚,卻有少女的可愛。
有天我們聊天的時候,我說你這麽可愛,應該沒有男生見了不喜歡你的吧。
她淡淡的說:那我給你講講我和我前男友的故事。
她說:
我一直記著我們最後分手的那天,下著雪,路特別滑,我穿著一雙運動鞋,和他並肩走路,我手裏提著一堆從超市買的生活用品,整個人笨重又窘迫,我的圍巾在他脖子上,我怕他冷,走著走著,走到商業街附近,前面有個姑娘,染了板栗紅的卷發,化著精致的妝容,穿著毛呢大衣,光著腿,踩著高跟鞋,他瞬間的不耐煩,幾乎用責怪的語氣說我:你能不能學學別人穿高跟鞋?你身上一點女人味都沒有。
我很平淡的說了一句:我穿高跟鞋,東西你提?
他撅著嘴說:只要你穿,我就提。
我一把把超市的購物袋扔地上,徑直去對面的鞋店裏隨手買了一雙高跟鞋。
他緊跟著進來,撅著嘴說:你又花錢亂買東西。
我連想看都不想看他,穿著高跟鞋往外走,我沒忘說:我穿高跟鞋了,東西你提。
他說:那你還是別穿高跟鞋了,我不想提東西。
那天回到家,我確實哭了一會,過後我很平靜給他發了簡訊:你去找個穿高跟鞋的女生吧,我們分手吧。
故事講完了。
我不解的說:你已經穿高跟鞋了,他為什麽還不提東西?
她語重心長地說: 因為不愛了,別說提東西,他看都不想看你一眼。
所以,他嫌棄的不是我沒穿高跟鞋,他嫌棄的是我整個人。
你看,他愛我的時候他說你穿著平底鞋真可愛呀,不愛我的時候他說你連高跟鞋都不穿一點女人味都沒有 。 我那天忽然醍醐灌頂一般的明白,那天就算我穿了高跟鞋,他又會說:你能不能學學別人染頭發?你能不能學學別人化妝?你能不能學學別人穿裙子?你能不能學學別人露大腿?你能不能學別人穿黑絲襪?你能不能學別人巴拉巴拉,太多了。
看著她腳上的可愛兔子鞋,看著她袖套上的小雛菊,看著她講完這些話又笑靨如花的那張臉, 我慶幸她從來沒有在愛情裏失去自我,偽裝成他男朋友想要的那種樣子 ,否則她現在可能化著大濃妝,穿著黑絲襪,別扭的生活著,一點個性都沒有,就像個沒有靈魂得傀儡一樣。
「你愛我就愛我,你不愛我就不愛我,不要強迫我,不要讓我去模仿別人,不要讓我失去自己的靈魂,我就是我。」
這大概就是我學會的。
而且是在我遇到我的Mr right,有一天我要和他去見他朋友,他說「你別穿高跟鞋,走路腳疼」並親親我的時候,我更堅信了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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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不想在後面再解釋什麽的,前面的回答是很完整的一篇回答,後面再解釋就有點畫蛇添足了,可是因為評論裏總有人說「你這故事是編的」,我來回應一下:
1. 這個題目是分手後學到了什麽道理,主要是「道理」,不是嗎?這篇回答裏,所有黑體加粗的,都是我認為我學到,並且想和大家分享的道理,請把關註點放到「道理」上。
2. 關於故事本身,我寫回答不喜歡幹巴巴的只講理論,我一般都是先寫一個事例,然後把大家帶入這個具體的情景中,最後再說道理。這個故事,是我同事的,是真的,但是為了不太暴露別人,我用了她的故事的一部份,其他的一部份是我自己寫的。所以,不要用嘲諷的語氣再說我,你這故事是編的,我是為了講道理,不是為了寫故事。
3.你們總說故事裏「讓女生提東西,他還是男人嗎」這個不合邏輯,請大家稍微註意一下,這是他們最後一次分手的時候發生的事情,最後一次,為什麽會是最後的一次,因為積累了太多太多,這一次終於爆發了。
最後,謝謝你們給我點那麽多贊,我是那麽普通的一個女生,因為你們給我點贊,我覺得我不那麽普通了,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