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南國都市報】;
9月22日
記者從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美蘭分局獲悉
海口市美蘭區青年路
白龍農貿市場內王某明經營的攤位
涉嫌未經登記擅自從事經營活動
且在經營中
故意使用破壞準確度的計量器具
被依法予以嚴厲查處
並處罰款20000元
執法人員對涉事攤主調查取證。記者蒙健攝
7月22日,根據投訴,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海口市美蘭區青年路白龍農貿市場內的王某明經營的攤位依法進行檢查,執法人員發現該海鮮攤位經營者使用的「鑫月」水產專秤無產品合格印證標誌(鉛簽封)涉嫌屬未經計量檢定合格產品。為查明事件的原委,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美蘭分局白龍市監所的執法人員對該攤位立案調查。
經執法人員調查了解,王某明於2024年7月1日至案發時止,未經登記註冊擅自在白龍農貿市場內192號攤位從事水產品銷售。期間王某明使用的「鑫月」水產專用秤未加貼簽封,屬未經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
執法人員對電子秤進行檢查。記者蒙健攝
經執法人員對該計量器具進行現場檢測,實測結果為1公斤的砝碼在該計量器具上顯示的重量值為1.1公斤,比實際重量多出0.1公斤。王某明隱瞞計量器具準確度的真實情況,以作弊方式銷售水產品的行為,構成計量違法行為並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介紹,王某明存在主觀故意實施違法行為,對涉案秤量器具「去皮」後,更改破壞計量器具的準確度實施違法行為,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針對該行為,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專門進行暗訪並列為督辦案件。綜上所述,王某明實施的違法行為屬情節較重情形,依法處罰。
執法人員查扣的「鬼秤」。記者蒙健攝
針對王某明未經登記,擅自從事經營活動、使用未經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並擅自破壞計量器具的準確度,以作弊方式銷售商品的行為,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美蘭分局根據中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海南自由貿易港反消費欺詐規定】的相關規定,責令王某明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決定對其罰款20000元。
來源:南海網、南國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