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過吊死的人。
坦白講相比起其他自殺手段,吊死是一種極具輕盈感的死亡方式。
倘若不談及推開門後的怪味兒,以及腳尖兒底下那一大攤因失禁而誕生的汙漬,進門以後客廳窗戶外面呼呼吹進來的大風,卷動著茶幾上隨意擺放的書頁,這很能給人一種安靜的氛圍。
特別是在陰天。
我知道她的脖頸處會有明顯的絞痕,如果掀開她的衣服,大概還能看到下腹部大片的紫紅色屍斑,但慶幸死者沒有舌骨骨折,否則舌頭露出來會讓我覺得過於詼諧。
那真的有一種輕盈感。
仿佛下一刻屍體就會隨風搖擺起來,向左晃然後向右晃,像是表芯出了差錯的時鐘指標。
片刻後就會有人沖進來嚎哭,然後把她的屍體抱下來接著嚎哭。
但大概她只能發出滴答滴答的轉動聲了。
我的意思是,我沒有察覺到什麽殘余的勇氣,如果那是指死者手腕上密密麻麻的劃痕,請恕我不太認同。
因為這片土地有時候病態到讓我都覺得奇怪。
讓一個甚至可以大半夜抱著樹抽搐的精神病患感到奇怪,這著實很不應該,但可惜人類在特定文化下塑造出的集體意識,偶爾就是這麽荒誕不堪。
在這片土地上是沒有死亡教育的。
嬰兒從呱呱落地那天,就開始接受某種對於生命意義的贊頌。
這贊頌的範圍還很廣泛,大家老是熱衷於贊頌那些普通人生命裏必然要經歷的事物,比如說苦難,比如說責任,比如說血緣。
但凡缺少其中一個,生命就就不太稱得上有價值,而在苦難裏經歷完整的生命,是上等人生的評判標準。
至於死亡,那被歸納為某種忌諱。
他們喜歡把死亡乃至負面情緒都歸納為忌諱,仿佛只要刻意不去提及,那就像不存在一樣。
於是生命這般被贊頌的奇跡,如若有人要選擇拋棄。
他們的大腦就會像拔掉插頭一樣當機。
圍觀者聚集在一起竊竊私語,試圖把目睹的自殺歸咎於某種陰謀,或者被撞破的偷情,再不濟也是一種可恥的交易。
可當他們看清楚死者竟只是一個孩子的時候。
那些用以歸咎的緣由再沒有意義了,於是他們只能把這描述成一種幼稚的勇氣。
來自於孩童的頑劣,無知,以及不懂贊頌。
沒辦法,他們無法理解為什麽有人會赤裸裸地捅破那層忌諱,更無法理解為什麽會有人要放棄那些被歌頌的美好事物。
愚昧的膽氣,這是對於自殺的評價。
他們幾乎可以拍著胸膛保證,只要死者瀕死或救回,必然會心悸於美好生命的逝去,從而放棄那一觸即潰的勇敢。
這種評價相當圓滑,圓滑到了一種近乎於獵奇的意味,因為就在死者躍下高樓的前三十分鐘,他們對於死者的印象應該還停留在膽怯。
對,膽怯。
死者理應是個膽怯的人,她不敢對抗家庭,不敢對抗他人意誌的強行投射。
她甚至都不敢暴怒,不敢把傷害作用在他人的軀殼上。
那明晃晃的刀子她何時有勇氣舉起來過。
她更像是一樽泥胚鑄造的菩薩,隨香客們的情緒而變化姿態,需要觀音的時候便把她捏成觀音擺在佛堂,需要地藏的時候又把她捏成地藏放在蒲團上。
只是這般模樣和死後的慘狀不太相像。
他們便只能認為那泥菩薩也有稚嫩的火氣了。
所以我在此告知諸位,自殺是不需要勇氣的,換句話說它是全世界最不需要勇氣的事兒。
勇氣這個詞跟自殺壓根兒就不搭噶。
自殺更像是一種力竭後的本能,就像你踩著失控火車的剎車整整一天一夜,力竭後便想睡眠。
於是你閉上眼什麽也不去想,只是往後一躺。
直到火車在尖嘯聲中和大樓相撞。
沒有什麽是重要的了,這一刻你只想睡覺,只想離疲憊越遠越好,只想藏在某個地方讓誰都找不到。
這就是自殺。
太多人被救下來以後的唯一感受,就是對疲憊更加厭煩,就像是脫力的人被再次強行扶上馬拉松跑道,所以我們可以輕易地目睹他們棄絕人生的方式逐步升級。
有些人被救下來以後的確選擇了妥協,悲憫心迫使他們繼續用力踩著剎車。
只不過這樣的妥協,往往只會遭致更大的壓迫和試探,於是他們將在眾人的眼裏背負那愚昧的勇氣,成為鄙夷和談資的工具,直到下一次的脫力。
坦白講我對人類的死亡不感興趣,但這片土地向來有優良的戲劇文化,於是太多人仿佛有戀屍癖一般的精神障礙,他們偏喜歡戴上死者的臉譜,然後在戲台上畫著濃妝載歌載舞,掐著嗓子來演繹死者的心理起伏。
完事兒還得編撰成書,譽為警醒愚昧的科普。
死者顯然不太可能會說話,想死又還沒有死的人也不太可能發表意見。
但巧了,我不喜歡這樣的闡述。
我偏覺得這生命就像是一條遮著襠部的搖褲,我選擇放棄它的機率,和我選擇哪天晚上打打飛機的機率毫無出入。
那不需要勇氣,甚至都不需要深思熟慮。
死亡和活著就像搖褲的脫與不脫。
所以我可以坐在沙發上點根煙,看死者在空中搖擺的像個大本鐘,也可以蹲在馬路邊撩頭發,看那些父母施暴時癲狂地像是在跳舞。
我的意思是。
拿屍體的手指頭來撰寫歌頌生命和苦難的厚書,它對我這樣的精神病患唯一作用就是擦擦屁股。
甚至擦的還有點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