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哪,這可是知乎啊!
看了幾十個回答,基本都是主管臆斷,很多人用2020年中國人租房的情況去套福爾摩斯那個時代的英國。
要不就說福爾摩斯給的錢太多了。
我說兩句吧。
福爾摩斯租住的這種房子,在當時的英國,以及部份西歐國家,是個常見的現象。
如果勉強跟中國的環境套的話,大概可以說是——以房養老。
在當時的歐洲,例如倫敦那樣的城市,有很大一批人,出資購買一套住房,自己住其中的一部份,而把其余部份出租。
我們在描寫當時那個時代的小說和其他作品中,經常可以看到此類住房。
房東本人也住在房子內,一般是住不太好的一間。
同時,房東一般提供膳食,也提供打掃和清潔服務,還兼任門房,做傳達工作。
像租客的一些小事情,比如送個小物件,幫發封電報和信件收發這樣的事情,也兼做。
這在當時的歐洲城市,是個普遍現象。
提供膳食和清潔等服務,是預設包含在房租內的,如果不包括膳食,是需要單獨說明的。
比較典型的例項,就是英國給作戰中犧牲的士兵遺孀發放一筆撫恤金,這筆錢大致能讓這名遺孀買下一棟兩層小樓。
這名寡婦就會把小樓樓上出租出去,自己住樓下做房東,用出租的租金來生活,撫養子女。
這在當時的西歐社會裏,是個很常見的現象,是中年喪偶的單身女人,從良的妓女,或者離婚的女人一個常見的出路
靠著這套房產,這位女士就可以維持一個正常的生活,
常見的格局,是房東帶著家人住樓下,樓下同時有個廚房和洗衣房,門廳還有換衣服的衣架和放雨傘的傘架,這也意味著房東會給租客做飯和打掃清潔,包括刷靴子和換洗床單等等等。
如果像福爾摩斯這樣的租客,一般是房東做好飯給他端到他房間裏去吃,但如果是同住租住給幾個人,那麽吃飯會在一樓或者二樓的會客室,大家在統一的時間內一起就餐。
美國在某一個階段,也出現了類似這樣的租住方式,並且流行了一段時間。
福爾摩斯的租住方式,是他給的租金更高一些,所以房東太太看在錢的份兒上,忍受了他的一些怪癖而已,但房東為他提供的服務,並沒有超出一般房東房客的範圍。
跟咱們國家那種出租房子之後把鑰匙一丟,只管收錢是完全不同的,這是不同國家,不同時代,不同的社會環境造成的,並沒什麽可比性,
我想大家在看書的時候,還是得聯系當時的社會狀態來看,不能帶入現在的社會,而是要多了解創作當時的社會背景。
以上,歡迎大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