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上大學的時候曾經在圖書館被同班女生表白過,
我的處理方式就是直接拒絕,直白的告訴對方不行,我不想和你交往。
後來被她的好友在QQ上訓斥「你這人怎麽這麽殘忍」「人家女孩子鼓起勇氣主動向你表白你就不能先相處看看?」「一定要這麽直接嗎?」「你知不知道她很傷心」。
我告訴她,不行就是不行,不喜歡就是不喜歡,我不能為了看上去不殘忍就吊著對方給她希望,或者先交往到後面實在受不了再甩掉,這種才是真正的殘忍。
一直到現在我也是堅持這個原則。
不喜歡的女生向我示好,就是堅決拒絕,不聊,不撩,不給任何希望,盡量避免接觸,時間久了對方自然會放棄。
這種方式看上去非常殘忍,但是我一直認為,只有這樣才是最不殘忍,最不會傷害到女生的拒絕方式。
給人希望最後又毀掉,讓人得到最後又失去,這才是真正的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