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利用效率低下甚至閑置,造成作為重要生產要素之一的土地資源的極大浪費,引發各方重視。
自然資源部日前表示,正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生態環境部,結合低效用地再開發等試點,以及相關政策檔的貫徹落實,總結地方改革探索實踐,及時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政策成果,深入推動低效工業用地盤活利用,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和開發區高品質發展。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唐嶽代表提出【關於加強園區低效工業用地退二優二的建議】,建議國家出台工業低效用地認定標準及相關配套法律法規,加強工業用地全周期管理,多部門聯動,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工業低效用地的結束機制。
「退二優二」是指引導低效工業企業加快轉型或主動結束,引進優勢企業實施先進制造業計畫,推進工業經濟高品質發展。「退二優二」是一個針對當前園區開發中低效工業用地問題提出的解決方案。
從事不動產估價與登記的專家鐘海燕介紹,近年來,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低效、閑置用地問題越發突出,低效用地再開發是擺在每一位城市管理者們要解決的難題之一。
包括低效工業用地在內,目前,中國許多城市存在著大量的低效用地。鐘海燕介紹,主要表現為:地塊未能得到有效開發利用,利用效率低下甚至閑置;城市空間布局不合理,影響了城市的整體形象和品質;開發利用不足直接導致土地產出過低,無法解決與其規模相對應的就業人口規模;土地規劃功能滯後,影響城市整體發展水平;低效用地的存在導致土地資源的錯配和浪費,使得城市土地資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部份低效用地存在環境汙染、安全隱患,給周邊環境和居民生活造成影響。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近年來,針對低效工業用地問題,國家及地方政府已出台一系列政策,並開展實踐探索,如低效用地再開發、存量用地盤活等。
自然資源部在上述答復中介紹,近年來,以往的措施包括:完善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的工業用地供應體系,加強產業用地支持政策,保障企業用地需求,減輕企業用地成本;推動存量用地盤活利用,加大閑置工業用地處置力度,推動新增建設用地和存量建設用地增存掛鉤工作,開展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創新示範,鼓勵引導產業創新升級改造;提出單位GDP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率目標,組織開展開發區集約用地評價考核,引導地方節約使用土地。
包括低效工業用地在內,目前中國許多城市存在著大量的低效用地。攝影/章軻
自然資源部介紹,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生態環境部等部門,在完善開發區管理、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加強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建設、加強高耗能和高排放建設計畫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等方面,也在持續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
2023年9月,自然資源部在43個城市(區)開展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鼓勵試點城市探索完善評價方法,因地制宜制定低效用地認定標準。泉州建立了低效用地再開發多維度評價指標體系+白名單(豁免清單),其他試點也探索出了一些符合地方實際、行之有效的做法。
今年初,江蘇省如臯市政府出台的【關於加快推進全市「退二優二」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列入「退二優二」範圍的低效工業企業包括土地利用效率低,畝均產出、效益低,能耗高,畝均稅收3萬元以下(主功能區5萬元以下)的工業企業;列入市政府化工企業專項整治、「散亂汙」專項整治等名單中的工業企業。而可享受該意見獎勵政策的優勢企業包括畝均稅收產出達全市平均水平兩倍以上的企業;具備較強經濟實力的行業骨幹企業。
如臯市的實施意見提出,鼓勵低效工業企業透過增資技改、增加混合用途、提高容積率等方式原地更新,提升節地水平胡產出效益。鼓勵低效工業企業將閑置土地和廠房依法轉讓、出租,或透過重組、股權轉讓等方式出售,引進優勢企業實施新計畫。對短期內難以實施計畫的低效工業企業用地,組織專業機構評估,並由所在鎮(區、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實施收儲或市政府指定全資國有公司回購。
浙江省金華市磐安縣經濟商務局此前在對一份【關於加大低效工業用地整治工作的建議】答復時表示,磐安地處山區,土地資源匱乏,可用工業土地更是捉襟見肘。加之企業節約集約用地觀念淡薄,以及園區配套基礎設施不夠完善、企業經營管理不善等主客觀原因導致土地利用率低下,出現大批閑置低效工業用地。這些閑置低效工業用地擠占發展空間、阻礙產業轉型升級,成為工業經濟發展行程中的「頑疾」。
針對低效工業企業,磐安縣透過企業自行整改(增資技改、實施改擴建提升產能、自行招商引資等)、倒逼整治(實施節能限電、資源要素配置差別化管理、加強執法監管)等方式清理整治盤活閑置低效工業用地,加強出清力度。同時以鄉鎮(街道)、區塊收儲為主進行政府收儲,完成收儲後按照招大引強的要求,加快引進優質企業進行二次供地。
專家表示,目前,低效工業用地整治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是歷史遺留問題多,清理整治難度大,時間跨度長;政策體系不夠完善。限於現行法律、法規、政策限制,透過司法處置閑置低效工業用地的計畫推進監管到位難,如產業準入、開竣工時間、投資強度和容積率等各項指標不按要求實施時,可采取的行政幹預手段少且弱。
自然資源部在上述答復中介紹,2022年出台的【關於完善工業用地供應政策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通知】明確,將產業準入要求納入供地公告,將後期監管要求納入土地有償使用合約,將產業準入要求等納入監管協定,相關部門按照「誰提出、誰履責、誰監管」的原則加強監管,並建立監管資訊共享機制,推動形成監管合力。
(本文來自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