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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局級官員密集跨省履新,新一輪大規模幹部交流啟動?

2024-10-22心靈
據山東省委組織部10月21日訊息,日前,山東省委決定:溫金榮同誌任中共濟寧市委委員、常委、書記。
溫金榮之前任廣東省惠州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而此前擔任濟寧市委書記的林紅玉,已於今年7月調任山西省副省長。
最近1個月內,廳局級領導幹部交流任職的訊息密集傳出。據第一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10月21日,全國約有近30名廳局級官員交流任職。其中,大部份屬於跨省擔任新的地方領導,也有中央和地方之間的幹部交流,以及國有企業和地方政府部門之間的交流任職。
幹部交流是黨的幹部管理工作的一項長期戰略規劃,也是幹部任用的一項常態工作。近年來,各級組織部門在相應範圍內推動實施了多批次幹部交流。有關專家認為,最近這波廳局級幹部密集交流,或許表明又一輪大規模幹部交流已經啟動,而黨政領導幹部交流任職有望進一步常態化。
不限於東部同中西部及東北之間
記者梳理發現,這輪幹部交流以跨省交流居多,並且不限於近幾年比較多見的東部沿海同中西部及東北地區交流,而是既有東部沿海同中西部及東北地區之間的交流,也有東部沿海省份之間的交流——溫金榮即屬此例。
此外,外界關註較多的交流任職還有:北京東城區區長周金星調任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而他接替的唐毅(已轉任赤峰市委書記),也是5年前從重慶調任而來;上海青浦區區長楊小菁履新河南許昌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而原許昌市委副書記、市長劉濤,已改任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書記;浙江湖州市市長洪湖鵬,已改任貴州省黔南州委書記;安徽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郜紅建,已改任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長、上海市林業局局長,等等。
除了溫金榮,東部沿海省份之間交流的例子還有:浙江省委改革辦常務副主任(正廳級)金曉明,轉任上海青浦區委副書記、區政府黨組書記、代理區長;上海市普陀區委書記姜冬冬,轉任江蘇省泰州市委書記;福建廈門市委常委、秘書長連坤明,調任湖州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等等。
有些跨省交流同時跨部門,或從某個部門領導改任地方黨政領導。比如,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馬劍勇,調任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提名副檢察長(正廳級)人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副書記,自治區教育廳黨組副書記、廳長祖力亞提·司馬義,調任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黨組副書記、廳長葉爾波力·孜汗,改任甘肅張掖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代理市長;山西省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省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鄧維元,改任黑龍江鶴崗市委副書記、代理市長;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廳長李永亮,調任湖南湘潭市委副書記;河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詹鵬,調任河南周口市委副書記,等等。
頻現央地交流、國企與地方交流
除了地方幹部之間的跨省交流,央地交流、國企與地方交流的例子也不少。並且,這兩種交流都是雙向的,既有中央和國家機關幹部「空降」地方,也有地方幹部進京履新;既有國企領導轉去地方政府部門,也有地方政府部門領導轉往國企。
本輪幹部交流中,從中央和國家機關轉赴地方任職的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第六監督檢查室主任李佰平,改任江蘇南京市委副書記;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新聞辦公室)主任馬騏,改任陜西省委社會工作部副部長、省信訪局黨組書記;應急管理部國家減災中心黨委書記、副主任魏振寬,改任山西省應急管理廳黨委書記;商務部自貿區港建設協調司司長楊正偉,改任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國家民委機關黨委副書記劉汝鵬,改任青海省商務廳黨組書記;國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間資訊中心主任門立群,改任寧夏吳忠市代理市長,等等。
從地方晉京履新的則有: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紀委書記王衛東,調任中央金融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書記;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杜學毅,調任最高檢經濟犯罪檢察廳(第四檢察廳)廳長,等等。
從上述央地交流名單來看,屬於同一系統內部交流的特征較為明顯。這樣做的好處顯而易見——既能增強中央和國家機關幹部隊伍的基層經驗,也能為具備豐富基層經驗的地方幹部提供更大的發揮空間。
國企與地方交流的例子有:中核礦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閔蘋,轉任甘肅省科技廳黨組書記,甘肅省科技廳原黨組書記、廳長張世榮,則改任中國鋼研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上海數據集團有限公司總裁、黨委副書記朱宗堯,轉任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黨組書記,等等。可以發現,這類幹部交流同樣基本屬於「專業對口」的交流。
幹部交流任職有望進一步常態化
本輪廳局級以上幹部交流任職的訊息較為密集,範圍也較廣,但類似規模並非首次出現。相關專家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早在上世紀90年代,黨中央就推出了幹部交流的相關制度,並逐步完善。可以說,幹部交流任職已成為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的基本制度之一。
記者查詢資料發現,1990年7月,中共中央出台【關於實行黨和國家機關領導幹部交流制度的決定】。隨後,各省份和中央國家機關相繼建立起幹部交流制度。1991年,中央組織部、人事部從中央國家機關60個部委抽調102名司局級幹部交流到地方或京外下屬單位掛職鍛煉或任職,拉開了幹部交流的大幕。截至1992年2月,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共選調2000多名處級及以下幹部交流到地方或基層單位工作。
1995年2月,中共中央印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其中明確提出「實行領導幹部交流制度」。2002年7月9日,中共中央頒布實施【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再次規定「實行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制度」。之後,該條例進行了多次修訂,「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制度」這一條始終保留。
根據2019年3月3日起施行的現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五十一條,黨政領導幹部交流的物件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透過交流鍛煉提高領導能力的;在一個地方或者部門工作時間較長的;按照規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交流的重點是縣級以上地方黨委和政府的領導成員,紀委監委、法院、檢察院、黨委和政府部份工作部門的主要領導成員。
條例還明確:經歷單一或者缺少基層工作經歷的年輕幹部,應當有計劃地派到基層、艱苦邊遠地區和復雜環境工作,堅決防止「鍍金」思想和短期行為;推進地方與部門之間、地區之間、部門之間、黨政機關與國有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社會組織之間的幹部交流,推動形成國有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幹部人才及時進入黨政機關的良性工作機制。
相關專家告訴記者,幹部交流對幹部鍛煉培養、黨風廉政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其最終目的是提升黨的執政水平,進而實作經濟社會更好的發展。被選中交流任職的幹部,通常具備較強的工作能力和培養潛力,往往能為新任職地方或部門的工作帶來新氣象。相應的,工作成績突出的交流幹部,也常常能獲得更大的發展機會。記者註意到,前文列舉的本輪交流幹部,大多為「75後」,甚至「80後」,半數擁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多人具有長期主抓經濟相關工作的履歷。
實踐中,幹部交流工作從未停止,並不時掀起高潮。例如,據新華社2010年3月報道,2007年、2008年,全國黨政機關幹部交流人數達63.3萬人。2009年,中央管理的幹部實行交流任職的共307人次。2010年下半年,中組部集中選派128名中青年幹部開展央地雙向交流任職,成為改革開放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此後,中組部又陸續組織多次央地幹部大規模交流。
上述專家表示,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常態化」「全面提高幹部現代化建設能力」。在中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的當下,黨政領導幹部交流任職有望進一步常態化。
(本文來自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