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很離譜。
我在之前寫的一些回答裏,說我小時候是留守兒童,雜技童工,兩塊錢就能點我表演節目,比如頂碗,蹬大缸,射箭。
後來我是市隊運動員,大冬天早上四點騎自由車去訓練,路過大橋洞遇上了搶劫的,為了兜兒裏的20塊錢,我拔刀和搶劫的拼命。
這都是真的。
後來我在別人的回答裏評論,吐槽我在英國上學的時候,某家店一頓飯花了兩千還不好吃。
結果有關註過我的人私信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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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友看來,人要是起步很窮,就得一輩子。
她中途向好的方向發展了,就是騙子。
我窮的時候又沒收過捐款,怎麽還有道德綁架的呢?
說我應該給現在大街上表演的雜技童工捐點兒。
但是現在,大街上童工表演危險雜技違法,我遇不到。
就算遇到,我也會和她說,你要努力訓練,等你能翻七不粘,就來市隊找我,我讓你當上隊員,然後就能考上體育師範,變成體育老師。
而不是v她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