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星空 > 財經

投訴律師後該怎麽辦?

2022-10-01財經

跟題主說,這不是穿小鞋,這是不敢用。

管理層最想要的就是「平穩」。

人員平穩,不能總變來變去;計畫平穩,不出意外,理性推進;工作平穩,任務正常完成,實作目標。

還有一個:管理平穩,員工聽話,不找麻煩。

拋開官司,只看現象:律師與行長關系不錯,即使你聽了行長的進行和解,律師仍然損失了錢,律師對行長的影響力要比你大很多,你不知道律師是怎麽說你的,但肯定不是表揚。

你再如何爽快,從律師角度看,也是「不愉快」。

行長可能出於面子傾向律師,或接受律師的看法,重用你對老朋友不好交待;也可能認為你有辦法、敢打官司、不好安排,控制不住你。

總之,用你可能是個麻煩,而且你還沒到不可替代的地步 - 用不用都行。

所以,行長可能對你采取了視而不見的做法。

要破也簡單。

一、用能力說話。

想不被邊緣,就要做到不可替代。再沒活兒幹,也要找到一個機會做出成績。

如果某項工作必須你才能做好,領導就只能用你,這便是他的理由,對律師朋友也是個交待。

至少,領導也會更多的了解你,知道你是公私分別,放下戒心。

二、表忠心。

用同樣的態度和力度為領導辦幾件事。

把你為父親爭取權利的方式用在為領導、單位辦事上,最好是辦私事。

俗話說:為領導辦99件好事,也比不上替領導辦1件壞事。

對吧。

取得領導的信任,讓領導相信你不會用同樣的手段對付他。

以上只是簡單建議,希望對題主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