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份回答都是情緒發泄,沒打到真正的要害。
多數國人沒有購買公共服務的概念,所以不能理解房產產權和使用是互相獨立的,即房價只是購買了產權,但是房子在使用過程中還需要持續使用公共服務,購買公共服務的費用就是地稅(房產稅)。
有人會說我都把房子買下來了,憑啥還要付使用費?其實想想為啥全產權房一樣要交物業管理費就知道了,地稅其實就是更高層級的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物業管理費。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住家每天都會產生各種垃圾,怎麽處理這些垃圾?放在門外讓它自行堆積腐敗?顯然不可能,那麽就需要有人來收集處理這些垃圾。問題來了,垃圾工人的薪資哪裏來?有人說了,我每個月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應該做的。可是物業公司只負責小區之內,小區之外呢?物業公司也不可能把垃圾搬出小區之外就完事,還是需要有人繼續後續的工作。所以只要買了房子,你就要每個月出錢為垃圾清運處理付費。
垃圾清運只是房產使用費的一部份,其他比如道路維護、冬季鏟雪撒鹽、教育、醫療、消防、水電氣通訊的使用和維護、治安、綠化管理等等都需要資金持續支持,這些服務都是公共服務。簡單說地稅的意思其實就是你的房產在這兒,那麽你就必然會享受到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也就必須為此買單,而不是國內一些人理解的對囤積房產的懲罰性稅收。之所以國外不交地稅的後果很嚴重,地方政府有權拍賣拖欠地稅的房屋,其邏輯是拖欠地稅等於在占其他交稅居民的便宜。
國外采用地方分權模式,實行地方自治,因此稅收分為好幾個層次,像加拿大就有聯邦稅、省稅和市(區)級稅。很多具體的地方公共服務由市區級政府負責,資金來源就是地稅,地稅在當地征收,也全部用在當地。因為人口數量、面積大小、經濟發展等因素的影響,地稅高低在不同地方也不一樣。
國內公共服務由政府一手包辦,資金來自於其它稅收而沒有單列地稅或者房產稅,所以大部份人都認為公共服務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的,根本意識不到公共服務需要購買(評論區就能看到很多)。
但實際上國內的地方政府也一樣要花錢維持公共服務,房地產好的時候可以透過土地財政來補貼,即房地產商從地方政府購買土地——土地價格成為房產成本占比相當高的一部份——地方政府又將出售土地的收入投入到城市建設,形成一個資金迴圈,也就是說某種程度上國內的房價已經包含了一段時間公共服務的費用。
簡言之,國內的房地產模式是高房價低使用費(因為一段時間的使用費已經以土地購置費用的方式包含在房價內了),國外則是低房價高使用費(地稅)。這也是為何國內房產的產權只有70年的原因,因為房價中包含的公共服務費用最多只能支撐70年。實際上我覺得70年已經是非常樂觀的估計了,因為地方政府不可能一直靠賣地、土地財政來補貼公共服務費,隨著房地產紅利消失,促使國內地方政府開征地稅的資金壓力會越來越大。
同一個問題下居然有人堂而皇之地洗稿,也是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