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還在學習階段,加班是雙贏。
自己本身不夠聰明,加班。
自己熱愛這份工作,加班。
自己想有所發展,加班。
工作的本質應該是:你做出什麽樣的結果,拿多少報酬!
一般人的理解是:工作多長時間,拿多少報酬(只適合計時計件類的工人崗位)。很多白領拿這個標準,我不認同。
從法律角度,員工薪資確實是按工作多長時間判定的。我想,如果能夠計算工作結果,法律一定會改成按結果判定。
加不加班,考慮個啥?想有發展的人一定會充分利用自己的時間去提高。
不願意加班的人:1、自己沒想好事業上的發展 2、公司沒有提供晉升通道 3、能力已經達到,輕松出結果
如果想不加班,升職加薪?公司上班時間花錢培養你,再給你加薪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