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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借款人、消費者!今日起,這些新規將影響你的生活

2024-07-02財經

2024來到下半年,金融領域也迎來了不少重磅新規。7月1日起,關於個人消費貸款、經營貸款、流動資金貸款等均有新規正式施行,「規範化」與「消費者保護」是主基調。

貸款管理辦法:明確期限、規範流程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修訂釋出的【固定資產貸款管理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個人貸款管理辦法】7月1日起施行。為填補關於貸款期限的制度空缺,並有效防範貸款期限錯配產生的風險,進一步最佳化貸款結構,修訂明確了各類貸款期限。

例如,固定資產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十年,確需辦理期限超過十年貸款的,應由貸款人總行負責審批,或根據實際情況審慎授權相應層級負責審批。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三年,對經營現金流回收周期較長的,最長不超過五年。個人消費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五年。個人經營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五年,對於貸款用途對應的經營現金流回收周期較長的,最長不超過十年。

貸款期限的規定對於貸款人與借款人來說,皆是保護與警醒。個人消費貸、經營貸期限不超過五年,有助於機構規範開展業務,同時,消費貸產品期限縮短也有助於降低信用貸套現使用吸重力。

針對防控貸款資金挪用行為,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指出,貸款人應在合約中與借款人約定,借款人出現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等情形時,如個人經營貸被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等,借款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貸款人可采取的提前收回貸款、調整貸款支付方式、調整貸款利率、收取罰息、壓降授信額度、停止或中止貸款發放等措施,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此外,三條辦法也提高了受托支付靈活性。對於個人貸款,明確單次提款金額超過30萬元人民幣的個人消費貸款以及單次提款金額超過50萬元人民幣的個人經營貸款,應采用受托支付方式。貸款資金使用記錄良好的借款人,在合約約定的貸款用途範圍內,出現合理的緊急用款需求,貸款人經評估認為風險可控的,可適當簡化受托支付事前證明材料和流程,並於放款後及時完成稽核。

「公平規範」是三條貸款管理辦法體現的核心要義。在博通咨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看來,舊法的修正更適應新的行業變化和需求,執法更加明確。不管對於貸款申請還是事後還款,借款人面臨的潛在不公平現象都將減少。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亞同樣表示,新規還放寬了貸款人對借款人進行貸款調查和面談面簽的程式,借款人申請貸款也更加便捷。整體來看,貸款流程將更加規範、風險防範力度將加強,有助於給借款人提供安全便捷的貸款業務。

消保法新規:與時俱進、操作性強

大數據殺熟、自動續費難取消、預付式消費商家跑路……隨著中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湧現,消費者權益保護也面臨新情況、新問題。7月1日,另一則關乎消保的新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規,【條例】重點在細化經營者義務、網路消費、強化國家保護、完善爭議解決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規定。

其中,完善網路消費相關規定方面,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定不同的價格或者收費標準。經營者采取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方式提供服務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註意。

【條例】明確,經營者應當按照與消費者的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務品質,不得任意加價。未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還預付款。經營者出現重大經營風險,應當停止收取預付款;決定停業或者遷移服務場所的,應當提前告知消費者,繼續履行義務或者退還未消費的預付款余額。

亂收手續費、虛假宣傳、誘導套現,種種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也時常發生於支付收單、網路貸款市場,資訊的不透明、個人私密的泄露讓消費者「苦不堪言」。

基於此,監管導向也更加註重消費者權益保護。例如,支付259號文對「一機一碼」「一機一戶」作出要求;【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指出,支付機構應當合理確定並公開支付業務的收費計畫和收費標準,進行明碼標價。在業務辦理途徑的關鍵節點,清晰、完整標明服務內容、收費計畫、收費標準、限制條件以及相關要求等,保障使用者知情權和選擇權。

「消保新規在內容上既強調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又支持經營者合法經營,能夠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效銜接又與時俱進。」李亞評價,新規順應了消費場景和方式、侵權和維權等問題的新變化,在強化消費安全、治理維權難點等方面作出了可操作性更強的規定。總體上,消保新規的施行堅持了消法保護相對弱勢方即消費者的基本原則,為消費者應當文明、理性消費,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在發生消費爭議時依法維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

北京商報記者 嶽品瑜 董晗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