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有一套商品房,兩個商鋪,200萬貸款,商鋪租金22萬,除去一年十四萬還款以後,還有八萬,再加上村裏分紅,和啃老的錢,一共十來萬用於家用,家裏開銷大部份是我手裏出。
我嶽母和老婆一直嫌棄我從來沒正經上過班。最近鬧的厲害,我一拍腦袋想的破解方法是賣父母手裏一套拆遷安置房,再買商鋪,寫我名字,到時候手裏掌握一年三十幾萬的租金,兩年就可以買一輛保時捷,到時候更沒人能強迫我上班,等兒子長大以後,我盡完責任,我就可以自由啦。
我覺得你的情況在於學會買好的商鋪,然後全款買商鋪,寫你一個人的名字,只要手裏有現金流,就可以想幹嘛就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