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不多說了,和你講我的做法。以前我媽伏弟魔,她的親弟弟住我家房子十幾年了,是一個城鄉結合部的小二樓,底樓一直出租,二樓她弟弟一家住。不知道什麽時候起房租就是他弟收了。
我大學期間才知道和關心起這件事了。
我選了一個日子,電話通知我們去他弟弟家,我和我姐、我父親直接去了,樓上樓下看了後和舅舅舅媽坐下來說,父母要離婚了,這個房子是要分的,如果你們還要繼續住下去,那麽我媽就搬這裏來,養老就你們負擔了,我們姐妹也不管的。
舅舅舅媽直接懵掉,說一直想走,人家房子都裝修好了,我媽不讓,說他們走了這房子就沒人管了,就要荒廢讓別人占了,他們沒辦法,才住下來,那個房租,也是我媽說當做他們看房子的補償。既然這樣,他們馬上就搬。
所以你看,不是人家不要臉,是自家人有毛病!
後來我媽大吵大鬧,幾乎自殺。哈哈,她的表演太多了,我們也不緊張。弟弟不要她扶了難受的要死。隔一段時間就鬧一出 我們也習慣了。
後來房子收拾好,我們整體出租給一個汽配廠,每年7萬房租。這樣我媽才消停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