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裏短其他答主已經回答了,我從法律上說一說。
你爸要回房產的法律邏輯, 就比較簡單了,根據不動產權登記情況,你爸是房屋的權利人,你爸如果想要回,協商不成,直接起訴親戚返還房屋即可。
你媽要回房產的法律邏輯, 其實也不復雜,房子是你爸媽婚內購買的,是你爸媽的婚內共同財產。所以你媽要回房產有兩種情況,其中一種是未經你媽媽同意,你爸無償給親戚居住;另一種是此前你媽媽是預設的,但是現在想要回來。
前者的話,你媽媽不僅可以起訴要回房屋,還可以認為你父親擅自免費將房屋給予親戚居住,侵害了夫妻共同財產的財產權益,另外可以向你親戚主張房屋使用費,不過限於訴訟時效的規定,只能倒退主張三年。
後者的話,你媽媽基於房屋實際物權人,起訴親戚返還房屋。
你要回房屋的邏輯 ,就更是兜了一大圈了。必須要等到你對該房屋享有權利的時候,你才好在法律上提出主張。
最直接的就是你父親百年之後,你作為繼承人繼承該房屋,那時候你就可以清退你親戚,案由仍然是基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