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決定你能不能自由的,不是你要什麽,而是你不要什麽。你有500萬,但你想買蘭博基尼;你有200萬,夢想是有一輛寶馬330。前者焦慮,後者滿意。所以,能不能財富自由,一方面看財富的絕對值,另一方面看欲望。被動收入>消費需求,就可以說是財富自由。以500萬為例,不考慮通脹和理財收益基礎上,可供月消費4000的人生活100年。如果考慮通脹和理財收益,在和平年代基本可以保證一個人衣食無憂活一輩子,且500萬本金還有剩余。
2、知乎的輿論常態是「月入1萬談復利,資產千萬談通脹」。本質上是年輕群體大多手裏沒有大額現金,不了解現金帶來的理財收益是種什麽感覺。但一方面又感受到房價上漲過快,「錢」似乎不值錢了。這種情況就導致對現金產生了錯覺。「一二線城市一套房就得500萬了,500萬算個*啊」。但事實上,影響生活品質的是現金流而不是名義資產。比如,北京二環老胡同,一套房價值千萬,但房東自己僅月入五千,房子賣不出去,那麽房東每月消費水平只有5000(購買力),鶴崗一套房10萬,房東繼承了500萬遺產,雖然資產對比是千萬VS五百萬。但後者明顯生活品質更好(現金購買力更強)。這個問題想清楚之後,大家就要明白,500萬現金帶來的生活品質,和500萬房產帶來的品質完全是兩個概念。
3、我和老婆目前一共有130萬存款,兩人差不多五五開。我們在兩家銀行都買了年化利率4%—5%的理財產品,R2風險。其中還有一部份錢買了基金,收益波動大,但是以年為跨度,大概有6%—8%收益。整體下來,所有現金帶來的理財收益,全年大概在5萬左右。知道這意味著什麽嗎。我們每年車險、加油、汽車保養、物業費、燃氣費、水電費、重疾險……等等加一起,大概也就是4萬元。而我們上班吃飯不花錢。假設全年再買5000元衣服,每個月才吃一頓四百元「大餐」。那麽我們每年的理財收入就能完全覆蓋基本的「衣食住行」。
也就是我們夫妻倆,每年只靠理財收入,就實作了「夏開空調,冬有暖氣,吃得飽,穿的好看,出行有車」的生活水平。這狀態,是不是一種「財富自由」?這還僅僅只是一百來萬。(要是非得杠「你這水平想買個蘋果手機都難」,那就沒啥好說的了,王思聰也不能想買航母就買航母吧,他也不叫財富自由嗎?)
但我們還是有一點消費欲望,也有一定憂患意識,所以還在做「打工人」。但最起碼,工作收入已經不需要考慮「基本生活」了,「賺多少花多少」又或者「賺錢養孩子」也都不算太難。
回到題目中,500萬,意味著是我們130萬的四倍,每年理財收益R2風險最低也能20萬,甚至到25萬。有房有車,每年20萬收入,還有500萬現金不動,配上保險應對突發問題………這種生活,我可太羨慕了!!這不算自由,什麽叫自由?
(不要總想著「要買房、要還貸,500萬不夠花」。自己審題,寫的是有房有車,還有500萬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