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說,沒錢,房子爛尾,我申請破產,再見。
銀行說,是你跟我借錢去找開發商買房,房子沒了無所謂,你還是得還錢。
他們告訴你,你買房本質上是一筆投資,輸了只能怪你自己運氣不好。
他們希望你接受現狀,要讓你低頭認命。
你不能接受。
他們的理由是,
1、你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約,你與銀行簽署的房屋抵押借貸合約是兩個相互獨立的合約。2、你與銀行的債務關系不會因為房屋的狀態而改變,即使你購買的房屋爛尾了,你也得把銀行的欠款還上,否則銀行是有權利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凍結你名下的其他資產拍賣來償還貸款。
那你怎麽辦?
當遇到爛尾時一定要積極維權,聯合其他的業主,集中力量,透過法律途徑維權。
比如告開發商尋釁滋事,詐騙。
比如業主們集體換個國籍,也許能透過國家層面給壓力。
但不要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