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感與物質的關系並不大,或者說,充裕的物質僅僅是幸福的一小部份。
幸福感還包括人在社會中的安全感、成就感、是否受到他人承認和社會尊重等等一系列精神領域的問題。
但把幸福感歸結於個人欲望過多過大是大錯特錯的。
低欲望、無欲無求就會幸福,是許多宗教甚至邪教蠱惑人心的話術,也常常被古代統治者利用變成一種愚民手段。
幸福,歸根結底是精神領域的事物。而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有社會的存在。人不可能脫離社會而存在,也就不可避免地要進行社會活動,不可避免地有一定的目標、追求。
有遠大抱負,追求自己夢想,並勇敢實踐努力實作自己目標的人,難道不幸福嗎?
李大釗說:「以青春之我,建立青春之家庭,青春之國家,青春之民族,青春之人類,青春之地球,青春之宇宙,資以樂其無涯之生」
廣西農民運動講習所舊址教員宿舍門口,掛著一副韋拔群書寫的對聯:「快樂事業,莫如革命。」
方誌敏在獄中寫道:「為著主義的信仰,階級的解放,抱定了鬥爭到底的決心,所以生活雖然艱苦,而精神還是非常愉快的。愈艱苦,愈奮鬥!愈奮鬥,愈快樂!」
我的祖輩投身大三線建設,歷盡艱辛,風餐露宿,但他們不認命、不服輸、敢於戰天鬥地,心情從來都是愉悅舒爽的。
可見,人有遠大誌向並為之奮鬥時,物質條件再艱苦,同樣會感到幸福和快樂。
這也是為什麽新中國在毛澤東的帶領下在物質匱乏的情況下,依然充滿了奮發向上、朝氣蓬勃,"六億神卅盡堯舜"的原因。同樣也是後來物質豐富,但精神世界極度消沈萎靡、心理疾病肆虐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