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爭議的焦點就是分紅後除權除息的這個爭議,兩年前就表達過這個觀點了,分紅只有除權除息才是正常的,如果分紅不除權不除息,那才是出了套利的BUG。
假設某支股票的股價是靜態的10元,你要知道這個10元代表的是什麽,它代表的是市場對公司未來若幹年後的估值,不是當下的實際幣值,當你買了100股花費1000元,你的1000元對於你個人來說,就變為市值了,這個市值的兌現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賣給對手盤,也就是投機常用的認知,讓對手盤變現這100股的市值,盈虧在於你個人,但是賣出後你就不再是股東,公司未來的分紅不再對你負責;一種是讓公司利潤來幫你變現,也就是投資分紅。
變相理解下,假設你借給公司1000元,公司每年還你100元,那麽第一年還款後,你需不需要在未還款金額上扣除100元,當然需要,如果數據不變,公司還你100,然後還欠你1000元,那還款的意義就沒了,也就是說還與不還在數據上沒啥變化,分紅也是這個道理,分紅是對未來市值的變現,未來的市值得到變現後,變現的部份就應該在賬面上減掉,如果不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