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策劃搞出爭議性的賭場元素,該治了。騙氪,差不多得了。嶽母槍,隨緣吧。動我IP,淦你……
理論來說,兔女郎+賭場在上個世紀的西方社會的確有mai的可能性,沒有問題。
但是 新生代外國二次元友人們 ,像油管上我常看的幾個原神主播(最後好幾個都被帶入崩壞坑了),他們的評論很正直:「awsl(*•̀ᴗ•́*) ̑̑」
這是顯然的時代GAP.
打個簡單的比方,
你的父母當年是奉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約會結婚的607080年代的人。
外國二次元Mark的四五十歲老父親曾經在賭場遇見過兔女郎。
Mark看起了兔女郎。
M.Father:「這是什麽?在我當年出去玩的時候,這些衣服表示她們很有可能是個開放的女性。」
Mark:「emm...事實上她們穿上這種衣服,是給她們其中的一位同伴的新開店鋪做宣傳表演,觀看者應該只有一個旁觀的我以及三個禁欲男boss看的,她們大多是百合。」
M. Father:"所以她們在挑逗誰呢?互相曖昧?還是為了好玩?」
Mark:「應該有戲謔搞怪的意思在裏面,因為這個劇情完全不是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