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丟人,丟人是你的這種不正確的價值觀。
我爸到四十幾歲才買的車,也是十幾萬的卡羅拉,但是那是在08年,而且周邊人家都沒什麽人買車的。
但是我爸還是很後悔,因為當時要是把這筆錢投到房產,到現在可就不止十幾萬了。
但是已經過了十幾年,我爸還是很喜歡這輛車,覺得開上去很舒服,而且也不是很費油,再加上十幾年的車子,早就過了十分珍惜的階段,有個磕碰的時候,只要問題不大,也就算了,所以車身周圍有很多劃痕,但是都是小問題。
所以這個階段開車的心態很放松,這就夠了呀,自己開心就好。
另一方面,丟人的不是車,而是自己的定位,自己的想法,你的車車要是知道你這麽嫌棄它,它也不會好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