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辦完一個大型光伏發電計畫的審批手續。
這個計畫裝在一座工廠的若幹座廠房的頂上,裝機容量400MW,據我們測算,按照目前的光伏上網電價和湖南的光照強度,8年左右可以回本。
假設電費漲到2到3元每度,即目前電價的4倍左右,可以推測出,這個計畫只要2年即可回本。
那時候地球上都鋪滿了光伏發電板。
畢竟沒有2年即可回本,後續還可以白賺至少25年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計畫。除了走私、販毒和電信詐騙,這地球上都沒有比這更賺錢的買賣。
看了這個問題下的一些回答,有油車黨認為,可以只漲充電樁或者家用充電樁專用表的電價,不漲居民用電和工商業電價。先不考慮國家發改委這個奇葩操作的目的是什麽,就算這是真的,那麽,我有三個選擇:第一,我會在樓頂架光伏板,自發自用不上網,連備案都不用,電網公司管不著。第二,如果我家沒有光伏發電的條件,我會買個帶外放電的混動車,發電賣給其它車,按照一升油發8度電的平均水平,只要油價不高於16元,我都有得賺。第三,我家還有可以直接用10A家用電的一台五菱宏光mini和一台寶駿悅也,這兩輛車是可以直接接普通插座的,甚至可以在樓下給兩輪電動車充電的充電插座上用。那些偏執的油車黨,有本事你把兩輪電動車也給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