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出這種加速極快的車,剎車效能和主動剎車效能卻達不到相對應的配置水平。
還瘋狂向使用者行銷紅綠燈彈射起步,行銷橫沖直撞、公路坦克的。大量出現這種事故,幾乎是必然的。
這種惡臭的行銷方式,這種極端不負責任的行銷方式,為了賣車無所不用其極,無恥到極點,基本等於車企在鼓勵濫殺無辜了。
賣了一年13萬輛,各種各樣事故幾乎每天都有新的,有時候一天還好幾起。估計全損的得有幾百輛了。能把汽車做成快消品的,估計全世界只此一家了。
說不定過兩年又會出現這麽一個案子,律師在台下侃侃而談:「眾所周知,汽車的使用壽命就是2~3年」。
甚至是「眾所周知,加速效能好的車撞死人是常態,出現這型別事故,大家要習以為常。反正死的是行人,不是司機,不要大驚小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