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想法就不是那些老板们(FIFA负责人、赞助商、转播商)的思路,你还局限在一个「实在论」的思维模式里:一个东西要做好,要赚钱,然后我再去干。
实际上,人家的思路是:我先干了,才有可能赚钱,赔钱的话再说,再找人背锅的事情也不是不行。
一个企业为什么要上市呢?融资之后,发现要崩盘,我先撤了,后面的事情爱谁管谁管。
我欠了几十亿,并不代表我一贫如洗,相反我照样可以花天酒地。
一个机构也是这样的,一个产业也是如此。大家都在泡沫里游泳,反正都相信自己不是沙滩上丢掉泳裤的人。
先炒起来才有赚钱的可能,不炒起来什么都没有。更可怕的是,欧足联已经在炒了,你FIFA不炒,就只剩下眼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