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而言,大多数人认为,乔丹是NBA的GOAT,他也的确是NBA走向世界的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标杆性人物。可以说,很多NBA球迷的价值观(即便是年轻球迷),都受到了乔丹的影响。
而纵览其职业生涯,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对于大部分历史级别巨星而言,前两行加粗的,都是必备项目。你在这两件事情上做得不够好,就不太可能被列入历史前列的讨论范围。目前被列入历史前二十讨论范围的球员,在这两件事情上都是可圈可点的(乔丹同期的很多球员因为乔丹的存在吃了这方面的暗亏,相信如果没有乔丹,马龙、斯托克顿、巴克利、滑翔机等人都有可能拿到更多个人和集体的荣誉,历史地位也可能会更高)。
千禧年之后,2010年之前,科比则成为了NBA的门面(尽管他和媒体关系差,互联网尤其是简中互联网,至今依然流传着很多谣言)。
纵览科比的职业生涯,也能总结出类似的几点:
科比的生涯相比于普通球星,可谓是非常成功,但相比于乔丹,他显然矮了一截。在上述的概括中,我多次调整了用词(譬如乔丹是 颇有 故事性,科比就是 还算有 故事性),还增加了一些科比备受质疑或者说做得不够完美的地方(譬如MVP少,譬如效率和打法受到质疑)。此外,科比职业生涯完全不具备乔丹的传奇性,这也是乔科二人在篮球故事及职业生涯的抽象叙事高度上的最大差距。
但无论如何,科比的职业生涯基本没有出现与乔丹的职业生涯背道而驰的行为。
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把乔丹当作标杆人物,当作衡量标准,当作成功典范,那么科比一直在努力接近乔丹,从没有出现开倒车的行为。
而勒布朗的问题,就出在了这里。
纵览勒布朗的职业生涯,也能总结出几点:
在实力和荣誉方面,他虽然有各种争议,但总体来说的确是两者兼具的。
但在其他方面,勒布朗,嗯….
我们说得温婉一点: 科比的职业生涯是在追逐乔丹的身影,勒布朗的职业生涯是在追逐乔丹身影的过程中突然掉头,开创了一条很标新立异的路。
所以,这里可以推断出如下两个事实:
- 科比是乔丹理念的践行者,因此在荣誉和经历都不如乔丹的情况下,没有任何理由能支持科比超越乔丹这一结论,但说科比是最接近乔丹的人(从各方面来说),没问题。
- 勒布朗不是乔丹理念的践行者,因此在荣誉不如乔丹的情况下,他想要接近或者超越乔丹,就必须要完成价值观、理念上的反杀。
这么说也许不好理解,打几个比方:
价值观和理念的争论是无休止的,不同的人对同一件事的看法都可能会不一样,更何况对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及其行为的看法呢?
抛开我个人的理念不提,我觉得以下这些内容是非常客观的,也能很好地总结现状:
乔丹是擂主,勒布朗是挑战者。表面上,挑战者占据主动,但由于挑战者不是凭借硬通货(荣誉)去挑战,而是用辩经的方式(价值观、理念之间的对碰)去挑战,所以占据主动的反而是乔丹。
而由于辩经的特殊性,与其说这是勒布朗和乔丹之间的战斗,不如说这是两种不同理念的拥趸之间的唇枪舌剑。在一些问题上,不同的理念是可以和平共存的;但在这个问题上,某一理念的成功就意味着另一理念的失败,所以它们无法共存。
但问题还不止于此。其他理念的争端,在舆论旗鼓相当的情况下,可以宣告战平。可勒布朗理念和乔丹理念是不可以战平的(后文暂且称之为勒理念和乔理念),因为勒布朗的荣誉不如乔丹,所以一旦战平,就意味着勒布朗输给乔丹了。
换句话说,勒理念是:只许胜,不许败。
可一场只许胜,不许败,且逆风的仗,不好打啊。
于是乎,勒布朗本人和勒理念拥趸分别使用了两种方法,试图一战定乾坤,逆转形势:
- 勒理念拥趸和勒布朗本人都使用了以春秋笔法为首的各种话术,比如过度强调己方劣势(没待过超级球队,某个总冠军是最具难度的总冠军)。春秋笔法等话术本身不少见,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用过,说自己没用过的人,要么真的足够严谨客观( @黎声旭 ),要么就是真的非常、极其不要脸( @刘晨光 )。但问题是话术用得太过了(两个亚军等于一个冠军)的话就有点抽象了….
- 勒理念拥趸不论如何,至少是在辩经。勒布朗本人更有创意,直接通过面对媒体口述、牵山羊等方式宣称自己就是GOAT(言下之意就是这场仗不用打了,哥们儿已经赢了)。
上述这两点,就是导致勒布朗在兼具实力和荣誉的基础上,风评却极具争议性的根本缘由。
简而言之:太抽象了。